2004,让法律的阳光关爱每一个人——姜明安接受《人民日报网络版》采访
姜明安
【全文】
2004年,当新年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人们身上时,我们的生活随之发生了新的变化。据《中国法院报》报道,仅2004年1月1日,就有51部国家级法律、法规和59部地方性法规开始施行。其中既有与老百姓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行为规则,也有影响国民经济运行的各种行业法规。
在这51部国家级法律、法规中,人们特别关注的有:将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于2004年7月1日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将于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继《
证券法》之后调整中国证券市场的第二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将于2004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回望2003,立法人文关怀的气息越来越浓
这些法律桩桩件件都与我们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桩桩件件都将对国家的民主法制进程产生重大影响。立法活动中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思想,透出了对老百姓浓浓的人文关怀色彩。
我们发现,普通百姓的呼声与权利越来越被重视。
我们发现,依法治国的气息越来越浓厚。
记者:2003年我国出台了哪些重要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体现了我国立法哪些新的发展趋势或走向?
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2003年,我国出台了10部法律、26部行政法规,其中特别为人们关注的法律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特别为人们关注的行政法规有《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
婚姻登记条例》、《
法律援助条例》等。从这些出台的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我国立法下述四个发展趋势或走向(这四个发展趋势或走向也可以认为是2003年我国立法的经验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