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的灵魂
姜明安
【全文】
依法行政的灵魂是什么?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念上的问题不能不予以明确。
行政事务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对老百姓来说,他们对依法行政最直接、最日常的感受,就是在与政府打交道时,政府是否是真心实意地为他们着想,想方设法地为他们提供服务。对此,有两个形成鲜明对比的事例颇值得我们思考。
从2003年开始,北京市怀柔区政府推行了一种“全程代理制”——老百姓找政府办事,不论找到哪个政府机关,不论相应事项是哪级政府、哪个政府部门的职责,都是由相应政府机关代理相对人去找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和交付相对人。老百姓以前办件事,可能要找多个行政机关,跑多个衙门,现在只要找一个受理机关就行了。这样,政府官员可能比以前“麻烦”了,而老百姓办事却方便了。
但东北的七位农民却没有这样的运气。2002年初,东北某市七位农民承包的土地被当地政府征用为建设用地,农民们认为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太低,向政府提出异议。政府不仅没有给予农民合理答复,市政府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反而做出让农民限期腾地的决定。农民不服,诉至法院,法院确认让农民限期腾地的决定违法(尽管如此,土地仍被强行征用),但驳回了农民要求撤销不合理征地补偿标准,责令政府重新确定补偿标准的请求,因为根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被征地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由于政府原征地公告上告知的征地批准机关为省人民政府,于是七位农民申请省人民政府裁决。然而,裁决的事并不顺利,甚至很不顺利。七位农民没想到自此踏上了漫漫的“秋菊打官司”之路,省政府法制办告知农民要找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厅说应找省政府法制办。2003年底,终于答复说要找中央政府,因为征地是中央批的。省、市、区三级政府仅解决农民们要求补偿标准裁决的受理机关问题,就花了近两年时间。此后,七农民又开始了向中央一级行政机关讨说法的历程。他们又花了一年时间,在各部门间奔波,并且还诉至到了法院,但最终仍然没有找到解决他们问题的机关,更不要说实际解决问题了。更有甚者,对本事件中关键性的证据即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的批文,有关部门以此属秘密文件为由,不向相对人公开。
这个案子其实并不复杂,所涉法律问题也不疑难。但为什么耗费了我们农民兄弟整整三年的时间,让他们跑了那么多他们不情愿跑的衙门,看了那么多他们不情愿看的难看的脸,听了那么多他们不情愿听的难听的话,受了那么多难言的委屈,到头来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甚至连解决问题的门都没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