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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违章建筑?

如何认定违章建筑?


姜明安


【全文】
  [案情简介]
  据《中国经济时报》12月28日报道:土地使用权证是农民建房的合法证据,然而,我国土地管理部门成立较晚,因此,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状况目前仍然相当复杂。近日,大连市沙河口区李家街王家沟的村民彭桂华很惊讶:“我们手中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却被大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认为是‘假的’(即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他们居住数十年的房屋都是违章建筑。 眼下,与彭桂华有着相同命运的至少还有数十户。
  据记者调查了解,2003年10月,大连市王家沟地区曝出:该地区土地使用证大部分是假的。此事引起当地村民一片哗然,大连市政府有关部门立即委托大连市公安局对71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进行鉴定后答复:“除了3份为真证外,其余68件都是假的”。假证的原因有两种:第一种55份证件没有底档,印章也是假的;第二种13份证件虽然印章是真的,但是没有底档,所以证件也是假的。
  据调查,而属于13份证件中的7人又向大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认为这种答复不具有说服力。2004年5月31日,大连市政府作出书面复议决定书:认为这部分证件:(1)无底档;(2)无地籍编号;(3)土地证编号与土地局编号方式不一致;(4)附图标识不规范;(5)大连市城乡规划局沙河口分局无权发放土地使用权证;(6)部分证件的印章加盖时间在沙河口分局成立之前。因此认为这些证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大连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王家沟的居民王志臣提出了反驳意见:印章是真的,证件怎能说是假的呢?居民手中不可能有底档,国土局说没有底档,谁能相信呢?居民在此住了几十年,政府部门多次查验证件,从没有人说证件是假的。
  那么这些土地证都是如何取得呢?王家沟地区的10多位居民说,王家沟位于大连市城乡结合部,居住在此的都是农民。上世纪90年代初,有一些下乡返城户、无住房的工人以及外来户陆续到此建房。这样就形成了农村户口的农民和城市户口的居民混杂居住的状况,农民仍属于甘井子区管理,居民则归沙河口区管理。
  彭桂华说,上世纪90年代初政府加强了市政管理,对无证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农民、居民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免被拆除。因此,当时办理土地证,审查不严,而且手续相当简单。程序为:个人写份申请,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再交十几块钱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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