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蔚云:一个著名宪法学家的港澳基本法情结
记者:廖盛芳 彭东昱
【全文】
为了香港、澳门的繁荣稳定,许多人作出了努力,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的制定就是这种努力的一个重要内容。而说到港澳基本法,人们就会想到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肖蔚云,肖蔚云与港澳基本法有着很深的情缘。
香港、澳门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今天的香港、澳门,治安状况好转,经济逐步发展,人民享有充分的权利和自由。这一切离不开“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也离不开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给香港、澳门带来的保障。为了香港、澳门的繁荣稳定,许多人作出了努力,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的制定就是这种努力的一个重要内容。而说到港澳基本法,人们就会想到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肖蔚云,肖蔚云与港澳基本法有着很深的情缘。
难忘的经历
1924年10月1日,肖蔚云出生于湖南省祁阳县。小学毕业后入学私塾,研习四书五经。上中学后,他接触到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杂志及朱光潜和钱端升等著名学者的文章,开始接受民主和科学精神的熏陶。1944年,肖蔚云被岳云中学保送到西南联合大学文学院攻读历史学专业,当时正值日寇发动湘桂战役,攻占湖南,他无法按期入学。1947年北京大学在北平恢复招生,肖蔚云以优异的考试成绩被录取。怀着读书救国理想,肖蔚云先到上海,然后坐轮船到天津,辗转求学,终于在这一年的秋天进入北大。肖蔚云在北大念的是法律系,毕业后即留校任政治课教员,后又担任东语系的支部书记、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1954年,肖蔚云到苏联留学, 1959年,肖蔚云在苏联列宁格勒大学获国家法副博士学位,学成回国。1960年开始,肖蔚云长期任北大法律系副主任(文革期间除外),长期从事宪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肖蔚云的上述经历对他后来参加香港、澳门基本法的起草工作是有影响的。不过,组织上决定让肖蔚云参加到这项工作中来,真正看重的还是他的学术水平。肖蔚云承担了中国宪法学中兴之大任,为我国宪法学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是我国宪法学奠基者之一。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定成立
宪法修改委员会,随后成立了
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肖蔚云参加了该秘书处的工作,具体负责
宪法总纲的草拟。肖蔚云和其他专家一起收集和分析了古今中外各种
宪法资料,提出了不少建议。其中设立专门委员会和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一章放在国家机构的前面的建议被采纳。肖蔚云还草拟了
宪法第
三条“民主集中制”和第
五条“法制原则”的最初稿。在此前后,肖蔚云在各种报刊发表了不少论文,与其他北大学者一起编写了全国高校第一本宪法学教材《宪法学概论》。1982年
宪法通过后,肖蔚云出版了专著《论新
宪法的新发展》、《我国现行
宪法的诞生》。肖蔚云在
宪法研究方面的造诣为他参与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