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请求权基础检查论》,蓝承烈著,《学术交流》2002年11月第6期。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黄茂荣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68页。
如果从诉讼角度来说存在数个诉权。但是纠纷解决方式不仅包括诉讼,还有仲裁,因此本文不说诉权,而说程序请求权,其含义就是利用程序(仅指诉讼和仲裁)解决纠纷的权利。
《
民事诉讼法新论》,王甲乙、杨建华、郑健才著,三民书局1981年版,第285页。
该处理决定在诉讼中指的是裁判,在仲裁中指的是仲裁裁决。
《
民事诉讼法与诉讼标的理论》,陈荣宗著,国力台湾大学法学丛书1984年版,第369-370页。
该原因关系既包括出票人和收款人之间的原因关系,也包括出票人和付款人之间的资金关系。
《
票据法》,刘心稳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3页。
同7,第349页。
我国《
民事诉讼法》第
185条第2款。
《仲裁权研究》,乔欣著,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数据库,【文献号】101,第四章——仲裁权的产生基础——仲裁协议(之一)。
《商事仲裁中的契约因素与司法因素研究》,杨秀清著,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数据库,【文献号】309,上编——契约因素论(第五章: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参考文献】参考书目:
1. 《Commercial Arbitration》,Sir Michael J. Mustill, Stewart C. Boyd, Butterworths Co., Second Edition.
2. 《商事仲裁中的契约因素与司法因素研究》,杨秀清著,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数据库,【文献号】309。
3. 《
仲裁法理论与适用》,杨荣新主编,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4. 《国际商务仲裁》,杨良宜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5. 《仲裁权研究》,乔欣著,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数据库,【文献号】101。
6. 《
民事诉讼法与诉讼标的理论》,陈荣宗著,国力台湾大学法学丛书198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