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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革命与构建法治--兼议“贫下中农”对法的影响

  贫下中农生活习惯影响宪政法治,简单功利主义会造成他们对社会正义理解上的偏差。一般而言,他们热衷于追求简单公平,对于社会正义程序构建意义难以理解。这就导致农民革命余波未消的社会,对于法律规范制作程序、司法程序建设漠不关心。因此,排除贫下中农思路,是解决宪政法治困局的关键所在。
  对革命的反思运动,在20世纪和21世纪不断产生。2000年本人在中共党校处级干部培训班“作业”中写到――
  “《共产党宣言》主张以暴力手段征收财产,令人恐怖。幸好邓小平同志鼓励发展经济,没有按照那样做,中国才有了今天的进步。”这个作业,被党校老师评为“优秀”,结业时列为优秀学员表扬。“反思革命”,成为中国后继的社会建设者们共同的思想活动。
  作为一个平凡的思考者,本人认为:
  1、 基于自然权利,对于剥夺人民生存权利的统治者,进行武力反抗,是正义的行为;
  2、 此种武力反抗,应当以结束非法政权统治为目标;
  3、 武力方式,也仅仅应当用于终结非法政权,不应当作为取得政权后的执政方式;
  4、 革命者应当以和平方式,安排社会政策,平衡社会分配,构建革命者力图建设的正义社会;
  5、 此种正义社会的建设,主要是发挥法律规范的作用,盖因法律是实施社会秩序调节的经济、有效方式,即可通过社会法治,走向社会正义;
  6、 社会法治要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须建立起主导性、基本性、指引性的法律规范,即须建设良好宪法制度;
  7、 良好的宪法制度,即是指制作完善的宪法规则文本,也是指建立确保宪法实现主导性、基本性、指引性规范作用发挥的宪法保障制度,即建立违宪审查制度;
  8、 就宪法规则文本而言,应当对社会分配方案进行社会合意化确认,合意正义就是社会正义;同时着力于对社会正义最大威胁即公共权力滥用进行防范化处理 ; 
  9、 就宪法保障制度而言,是指用宪法规则确认公众对非法压迫权力,有制度化机制,进行有序对抗,,确立社会正义保障的制度救济形式,形成对社会正义的保障;
  10、 用宪政法治,永远终结侵权性权力,建设内部和平的国家。
  这是对“正当革命”后社会建设思路的进行的反思。反思革命,同时应总结革命家和社会公正热爱者在人治条件下滑向专制政治家的惨痛教训,认识宪政法治对于构建和平、正义、和谐社会的作用,恢复中华民族使用和平文明手段建设社会的能力,制止贫下中农后裔的暴力冲动,在新的世纪告别历史,切实用文明方式推进中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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