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革命与构建法治--兼议“贫下中农”对法的影响
鲜江凌
【关键词】反思
【全文】
农民是粮食生产的主力军,也是中国20世纪农民革命的主力军。“贫下中农”作为一个历史概念,是指20世纪前半叶自有土地稀少、生活困苦、从事粮食生产体力劳动的社会阶层。贫下中农及其后裔是影响中国社会面貌的一股重大势力,贫下中农的生活习惯是中国民族生活习惯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从历史法学派的视角审视,还是从法社会学的角度看,贫下中农的社会生活习惯,都是影响法律规范制作、法律制度实施的重要因素。
在20世纪前半叶,农民中的贫下中农是较少受惠的社会群体。 按照罗尔斯的正义观点,在贫下中农最少受惠情形下,应当倾斜社会福利政策,增加贫下中农的社会实惠份额。因此通过社会政策,政府实施土地赎买、调整地租,增加贫下中农利益,是推进文明社会建设的可行方案。从“应然”的角度讲,用社会政策调整方式,改善贫下中农的生活质量,是社会正义建设的内容。
但是,20世纪前半叶,中国的国家管理者并没有切实推进改善贫下中农生存状况的社会政策。这导致贫下中农愤然地加入了武力起义。“两把菜刀闹革命”成为20世纪30、40年代的典型社会场景。“农民革命”就其革命动因而言,乃是行使自然权利。“压迫下的反抗”,本来就是自然权利行使的形式。农民革命的正当目的,在于推翻不能实施社会公正政策的国家管理者。从历史角度观察,推翻国民党政权,建立用文明方式改善社会分配结构的新政权,是正义的事业。作为一个生活在21世纪的个体、非贫下中农后裔,本人对旧政权忽视社会正义也深感愤怒。如果生活在20世纪的前半叶,本人也必将成为农民革命的鼓动者,甚至成为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
农民革命和共产主义思潮的结合,是一个非常偶然的现象。中国历史上无数的农民革命,总是以本土思想作为革命理想,“均贫富”成为革命思想,它们不是以西式革命理论为支撑。但是,20世纪的革命活动,非常偶然地从性格怪哉的民族俄罗斯民族那里,接触到新的社会思潮。列宁的暴力革命思想,开始推动革命运动,中国革命理论全盘西化。农民革命领袖毛泽东,一个年轻时代热爱社会正义的中国人、小康家庭子弟,和许多热爱社会正义的小康家庭子弟一道,动员农民阶级的人力资源,实现了推翻旧政权的革命目标。作为一个21世纪的后来人,我相信即使没有西化革命理论支持,毛的农民革命一定也能取得成果,本土化“均贫富”思想也同样也能成为对革命有力的精神启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