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各法学院校的区域分布来看:
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在笔者所列举的15所全国知名法学院校中,有4/5的院校集中于两个区域:一是北京,二是长江中下游地区。在北京,有北大、人大、法大、社科院和清华等五所法学名校,占15所中的33%,这可能与北京的政治权力和社会文化中心的背景有关;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处于长江中游的有西南政法大学(重庆)、武汉大学(武汉)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在长江下游有南京大学(南京)、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和浙江大学(杭州)等共计七所,占47%,可能与这一带的经济发展(尤其是长江下游地区的经济发展)有一定关联。可见,在北京和和长江中下游区域的法学院校占了全国法学名校中的80%。具体如下图所示:
二、从学者的年龄结构上来看:
在笔者列举的15位法学院(校)长中,于1954年以后出生的有9位,占了60%,也就说这60%的法学院(校)长的年龄处于40-50岁之间,属于“中青年”法学家之列,他们大多也是当前中国法学界比较活跃的学者。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法学院校长为法学院校的“第一代领导人”,20世纪90年代的法学院校长为“第二代领导人”,那么当前中国法学名校的院校长可称为“第三代领导人”,基本实现了干部的“年轻化”,肩负着培育法学人才,领导中国法学院校成长的重任。
三、从性别上看:
这15位法学院校长都是清一色的男性,当然这也反映了目前社会的状况。事实上在整个中国法学界中,“女法学家”数量是很少的,培养中国的女法学家或者女法学领导人才或许是以后的一项重任。(当然这点我们也没必要自卑,因为在美国情况也很类似,比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中男性也占大多数的绝对优势,只有现任的O. Coner大法官才是美国200多年历史上的第一任女大法官!)
四、从毕业院校与其现任职的学校看:
这些法学院校长们自己本科或者硕士毕业的院校与他们现在任职的学校基本还是有“血缘关系”的,比如上面表格中的朱苏力、曾宪义、龙宗智、曾令良、何勤华、吴汉东、陈明华、范健和霍存福等9位院校长现在任职的学校都是以前曾经学习过的学校,占了60%的比例,也就是说这些60%的法学院校长都是其本校自己培养出来的领导人才。事实上现在许多法学院校的教师也大多是其本校的学生毕业后留校的,这也就意味着当前部分高校实行的本校毕业的硕博士不留校政策的开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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