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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监督·司法独立·司法公正——以民事审判权监督模式为视角

  
  直接计算一下法院内部对于资源的配置方式,可能提供更令人信服一点的根据。以中部某高级法院为例,该院近几年的再审案件与民事上诉案件的比例是1比1。从人力资源配置的情况来看,有审判职称的244人中有167人从事审判业务,其中专门从事再审立案、审判为42人,占全部从事审判业务的法官人数的25%;复查和再审案件中85%是民事案件,亦即近38位审判人员专门处理民事复审案件;该院一审和二审业务的民庭审判人员为44人。如果再考虑审判委员会成员11人用至少1/2的精力讨论决定复审案件),另有专门应付和处理外部监督事务的协调处2人、信访办1人和法院的专职监察官员1人。这样,该院实际上专门处理和接待民事案件申诉、申请再审、复查和再审工作的审判人员已大大超过了处理一审和二审业务的审判人员。而且这些人员对于案件的审理大部分只是程序性处理(复查或发回重审),并没有获得实质性结果,比如抗诉案件140件中由该院亲自再审的只有5件,占3.6%,其他监督部门转办的案件358件中由该院亲自审判的为11件,约占3%。如果将这些审判力量全部用于二审程序,那么投入于每个案件的时间和精力将增加一倍,合议庭的作用能够真正发挥,上诉程序的功能能够真正起作用,径行判决的案件将大大减少,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事实和证据调查和审核方面能够更加认真、深入,错案率将会大大降低。  
  
  三、我国审判监督模式评析与重构 
  
  良性审判权制约机制应当体现的几个重要理念和原理,即诉讼程序系统中的自组织原理与当事人主义理念、宪政体制中权力分立、彼此独立和相互制约的原理、审级制度中的职能分层与双向制约原理、司法错误救济机制服从于司法终局性与正当性的原理。 
  
  按照系统科学理论,审判权制约体制应当由两大部分构成: 
  
  (1)在程序系统内部,通过程序法对当事人的权利与法官的权力以及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配置,形成当事人诉权与法官的审判权之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当事人诉讼行为和法官的审判行为共同推进系统(程序)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始终存在着互动关系,比如法官判决要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为基础,并且判决事项受当事人诉讼请求范围的限制;而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只有经法官审查接受后才能成为判决的依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只有得到法官的认可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当事人和法官的行为由于都要受到来自对方的评价而被迫不断进行自我调整,使得民事审判程序在合作与竞争中渐至成熟,在“自适应”(在系统内表现为组分之间的相互适应)的过程中形成一个相对稳定、封闭的系统,直到形成判决(或其他诉讼结果),完成一次循环(一次诉讼程序完结)。在整个循环过程中,审判权与诉权的关系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核心关系。民事程序通过合理配置当事人的权利与法院的权力,并公平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构成当事人与法官之间以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从而在系统内保障审判过程的正当性和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因而这种审判权制约机制是直接的、内在的、根本的和预防性的,因而是第一位的。 
  
  (2)在系统外部,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公众在宪法的框架内通过司法监督机制对法官的权力实行有效牵制,以防止审判权力过大导致失控和滥用。这些审判程序以外的因素连同程序赖以发生、存在和发展的整个社会,均构成审判程序这个系统的“环境”。环境对于系统的制约是间接的、外在的和事后的,因而应当是第二位的。诉讼程序系统在自我成熟、自我生长的整个过程中,不断进行着系统与环境之间的信息交换,并且为了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程序必须具有自适应能力,亦即靠自己的力量建立和维持适应环境的能力,经常进行自我调整。当环境的变化达到一定阈值时,系统只有抛弃原有的结构方案或行为模式,从而被迫解体。因此,环境压力(控制参量)的变化不应是经常和无序的,否则民事诉讼就会经常处于动荡和混乱状态,民事诉讼程序运作的内在机能因此遭到破坏或导致萎缩,最终妨碍当事人诉权的正常行使和诉讼目的的实现,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健康的制约机制不是对审判权的单向控制或“监督”,而是通过审判权与诉讼程序系统内其他元素之间的双向制约以及诉讼程序系统与环境之间的互塑共生,构成系统的动态平衡并实现良性循环。然而在我国现行的外部制约机制下,一方面,环境为系统提供的资源严重不足,比如在宪法赋予司法的权力资源(独立地位、反向制约权即司法审查权、为优化系统内的核心元素——法官——所必须拥有的人事权等)和财政为司法提供的财物资源都不足以支持系统的正常运作;另一方面,环境从客观和主观上都给系统造成了过大的压力,而且这种压力是经常而无序的(社会的转型、诉讼的爆炸、国家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直接干预和舆论干扰)。在这种情形下,诉讼程序的运作就无法再按照自组织原理通过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互动而实现自我调整,并维持它们与环境之间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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