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郑百文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成本来看,不同股东入市时间不同,其持股成本大相径庭,计算一个统一的持股成本几乎不可能。如果按郑百文2000年8月21日停牌时的收盘价6.73元计算,流通股的持股成本为13.46 元;考虑到郑百文2001年1月复牌后的换手率几近100%, 现有股东的流通成本恐怕得按照2001年1月郑百文复牌后的价位计算。 但是郑百文复牌后股价的大幅波动,(注:自2000年3 月披露信达申请郑百文破产后,郑百文股票价格出现多次震荡。2001年复牌后先连续9日涨停,股价从6.73元涨到10.44元;而后又连续跌停,至2001年3月2 日的收盘价为5.48元。资料来源:和讯网一个股资讯—郑百文,http ://companies. homeway. com. cn/lbi—bin/stock/stockindex. cgi?sto
【参考文献】=600898,2001年3月5日访问。)计算流通股的持股成本委实不易。如果按照2001年1月份的最高价位10.44元计,流通股持股成本甚至可以达到20.88元/股。
3.4小结
上面分别讨论了郑百文股票的理论价位、未来市价以及持股成本。这些数据都远说不上精确或者公认,单独拿出任何一个数据都不足以采信。但是将上述三方面的数据进行对比,我们却能够发现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有意思的联系:
张继升对其持股成本的计算与其预测的重组完成后郑百文的市价大体相当,都在15 元左右。 这个价格略高于郑百文流通股股东按郑百文2000年8月21日的停牌价格计算的完成重组后的持股成本。 这些数据上的巧合,或许可以解释三联的一些自相矛盾的举动,例如,在计算“三联商社”价值时坚持用收益现值法,在预期郑百文重组后的股价时却完全抛弃了收益现值法。(注:如本文3.1.1所示,按照收益现值法计算,郑百文完成重组后的理论价位为6元左右。 )三联的意图非常明显:塑造三联高持股成本的公众形象,一方面表明三联并没有占郑百文现有股东的便宜,是在进行公平交易;另一方面也给郑百文的流通股股东一个安慰:由于三联的持股成本略高于郑百文的现有股东,因此,即使按照重组方案缩股,郑百文现有股东仍有获利出逃的空间,除非三联“断臂套现”。
不过,如果接受市场人士对三联持股成本的计算,三联的上述策略就难以奏效了。不论三联的持股成本是6元、7元还是12元,它都显然低于郑百文现有流通股股东在重组完成后的持股成本。这似乎正是人们普遍接受的观点。由此而推论:尽管重组各方竭力描绘的三联作为“战略投资者”的形象可能是真实的,但是由于三联的持股成本低于郑百文现有股东的持股成本,三联并不存在为现有流通股股东护盘的利益驱动。(注:给这一悲观的结论提供进一步的证据的,是重组方案披露,三联支付给信达3亿元是分期付款的,而三联获得的流通股则从重组完成6个月后开始解除锁定,分批进入二级市场。由此可见,至少在三联自己的安排中,获得流通股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要变现,以便向信达履行付款义务。这样就可以实质性地减少三联需要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现金给信达的数额。而为了满足这一目的,如果三联手中有5000万股,那么只要郑百文股价不低于6 元就可以了。考虑到重组方案公布前的停牌价为6.73元,即使郑百文被PT,三联以6 元的价位出手流通股也不会太困难。因为郑百文的业绩也有每股盈余0.15元,三联以6元钱的价格出手,市盈率不过40倍。这一价格不仅低于重组方案公布前的停牌价6.73元,相比于其他几个大盘商业股目前9元左右的价位也是较低的。 这恐怕也是5000万股成为重组底线的意义所在。它也就意味着三联更没有必要为流通股股东护盘。)
前途渺茫的流通股东自然要将重组方案斥为“掠夺投资人利益的方案”了。
四、等价有偿原则的检验
4.1关于检验方法的说明
前面的分析篇幅不算短,却不仅没有能够把三联重组成本这笔糊涂帐算清楚,反而展示在有关资产的价值认定上的诸多不确定性和可能性。这不免给我们“在解决了技术问题的基础上来解决法律问题”的预想蒙上了一层阴影。如果无法对交易标的(如“三联商社”、郑百文股票)的价值给出一个公认的、科学的答案,等价有偿原则又能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呢?是否只能靠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来体现呢?
令问题更复杂的,是郑百文重组的这类交易方式。通常来看,判断两个人之间的买卖关系是否符合等价有偿原则,可能并不太困难。但是,对于郑百文重组这种多方主体参与、多种利益交织其中的一揽子交易,恐怕就不那么简单了。谁在与谁交换?谁在与谁就什么进行交换?单是确定交易者之间的对应关系,就足以列一张清单。
不过,好在人们从等价有偿原则对三联重组行为提出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三联与信达之间、三联与郑百文股东、特别是流通股股东之间的交换关系上。因此,我们的分析也就集中在这两个方面。
有必要明确的两个前提是:
第一,等价有偿原则作为对具体民事行为的要求,只应当应用于微观层面上的具体经济交易的度量,不应将宏观层面的、对市场或对社会的影响也囊括起来。例如,类似“郑百文该破产却不破产,践踏了市场投资理念之类”的大帐,或许也可以算在三联头上,但是它并不在我们所讨论的等价有偿原则之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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