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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


章武生:《论民事再审程序的改革》诉讼法学 司法制度2002(7)
据法院系统统计,1989年至2001年,全国法院再审收案的民事案件分别为:1989年25513件、1990年30169件、1991年37503件、1992年42432件、1993年38762件、1995年48384件、1996年54940件、1997年65442件、1998年73741件、1999年83915件、2000年83201件、2001年82654件。原始资料见1990—2001年《中国法律年鉴》
万鄂湘 《入世与我国的司法改革》 诉讼法学 司法制度2001(10)
孙华璞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改革思考》人民法院报2001年5月7日
章武生 《论再审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法律科学2002(1)
李浩 《民事再审程序改造论》 法学研究2000(5)
常怡 唐力 《重构民事再审程序需考虑的五个关系》 人民法院报 2001年7月13日
景汉朝 卢子娟 《论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之重构》 法学研究1999(1)

刘学在 《我国民事诉讼处分原则之检讨》 法学评论2000(6)
廖中洪 《民事程序立法中的国家本位主义批判》 诉讼法学 司法制度2003(2)

张卫平 《民事再审:基础置换与制度重建》中国民事审判改革研究江伟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12)
关于民事抗诉制度若干法律问题的调查分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判监督庭http://www.jscourt.gov.cn/fykw/spyj/2002/8/8-24.htm
徐扬 《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思考》中国民事审判改革研究江伟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12)
何兵 潘剑锋 《司法之根本:最后的审判抑或最好的审判》 比较法研究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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