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夏,我在参加“全国检察系统司法会计、审计业务培训班”学习期间,主办者听说我在搞理论研究,就邀请我给大家举办了一个讲座,借此机会,我第一次发表了“二元”主张。因当时检察机关的经济检察部门急需司法会计教材,主办者希望我留下来在短时间内完成编写工作。我考虑当时很多研究成果还不成熟,恐误他人,因而没有留下出书。事实上,直到1988年在给山大法律系学生进行专题讲座前,我才归纳出“二元”主张的内涵,即把司法会计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分为司法会计检查和司法会计鉴定两大分支。随即发表了第一篇司法会计文章。
从1984年算起,经过七年的耕耘,1991年在许多同事和政法院校师长们的不断鼓励、指导和协助下,与其他同志合作内部发行了第一本拙著《司法会计学基础》。发表此书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二元”主张的可行性,希望能在科研、教育和司法实践中得到推广应用。为此,出书前我带着书稿自费去最高人民检察院征求意见,得到了一些领导和主管同志的基本肯定,信心陡增。
1992年我调入检察技术部门,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司法会计同行、检察技术部门的领导和诸多学者,从中汲取了很多的灵感。当年,在全国检察系统司法会计工作研讨会上,我就“二元”主张在司法会计实践中的应用问题,发表了《司法会计若干问题研究》一文,会议的组织者发给唯一的学术论文一等奖。但文章引发的一些争议,至今还在持续。
1995年,一个偶然机会,我被聘到全国检察系统第9期司法会计鉴定培训班讲授司法会计学,开始系统地向同行们介绍“二元”司法会计理论。当年发表《司法会计学》,并作为全国检察系统司法会计专业培训教材。
2001年与从事司法会计理论和教学工作的庞建兵、肖琼同志合作,发表了《司法会计概论》,该书已被一些公安及法律成人院校选作经济侦查专业的教科书。
一晃20年过去了,我国的司法会计事业已经今非昔比。从理论研究领域看,我国已经出版了十多本司法会计理论书籍,大量的司法会计专业论文也不断发表。从实践领域看,我国已有数千名司法会计人员每年完成数万件司法会计鉴定工作,一大批熟悉司法会计业务的经侦人员活跃在经济犯罪侦查一线,警官、检察官、法官及律师的司法会计水平在不断提高。司法会计专业教育领域更是令人振奋,我国已经培养出多名司法会计方向的硕士,第一名司法会计方向的博士生也培养之中,第一批司法会计方向本科生将于今年毕业,还有两所高校今年开始招收司法会计方向的本科生。
司法会计理论应当是一个博大渊深的理论系统,涉及法学和经济学诸多领域。回顾20年来研究历程,由于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是基于法学教学的需要开始,且研究过程中又偏重于总结实际做法,因而研究时间不长却走了一段弯路。包括我本人在内几乎没有一个研究者逃脱走弯路的艰辛。反过来,一些不成熟的研究成果也导致了司法会计实践脱离法律和科学的轨道,并蹴就了一些错案的产生。在开展理论研究20多年后,我们需要进行反思。比如:司法会计理论研究中会大量移植和借鉴审计学理论,但如何使该司法会计学科独立于审计学之外,仅仅从概念上进行区分是虚无的和自欺欺人的,应当从理论和实践的诸多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探究;我国正处在经济变革时期,我们提出的理论是否具有前瞻性,是否能够突破司法实践的局限,用于指导目前及未来的司法实践,而不仅限于目前还能“混”得过去;司法会计理论研究需要繁荣,各抒己见,但不注重对成熟理论的深入探究和继承,急于“推陈出新”的研究心态是否也需要克服;等等。实际上,较审计学而言我国投入司法会计理论研究领域的人员寥寥无几,且缺乏组织,这是司法会计理论研究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各类诉讼中涉及财务会计业务的案件会呈几何形发展,如何适应司法实践发展的需要,既是司法会计理论研究领域面临的挑战,也是繁荣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绝佳机遇。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一次学术会议上,我宣读一篇题为《发展我国司法会计事业的若干问题》论文中提到:“与国外现有理论成果相比,我国在基本理论的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的优势,但实务性理论方面的研究相对滞后”,希望能有更多的高层次研究人员投入到司法会计研究领域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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