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刑罚化——当代刑法改革的主题
Non- Penalization ——the Mainstream of the Reform inCriminal Law in the Modern World
梁根林
【摘要】本文论证了非刑罚化运动发端的刑事观念基础,分析了非刑罚化运动的方式和途径,主张我国应当实行“轻轻重重,以重为主”的刑事政策,在以严刑惩治重大犯罪的同时,适时地对轻微犯罪进行非刑罚化。
Both non- penalization and non- incrimination are twoessential themes in the mainstream of reforming the criminallaw in the modern world. Hence the author deals with thecriminal ideological foundation of movement-n on-penalizationand analyzes the means and ways which guide the movement,believing that China shall insist on the principle"imposingmore lenient puni shment on minor crime,the grave one severe."
【全文】
一、非刑罚化:发端及其观念基础
德国当代著名刑法学家汉斯·海因里希·耶塞克曾经指出,通过对犯罪学的研究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各种研究,现代刑事政策在怎样处理犯罪以及应该采取什么方法和手段来战胜犯罪方面,大致已经形成了以下三个共识:第一,立法者为了避免不必要地将某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同时也是为了在一般人的思想上维护刑罚的严肃性,必须将
刑法所必须归罪的行为范围限制在维护公共秩序所必需的最低范围之内。第二,因为大部分人都是正常发展的,所以,对于有轻微甚至中等程度的犯罪行为的人,应当扩大在自由状态中进行考验的办法。犯罪暗数的研究不仅揭示了犯罪的普遍存在,而且发现,同导致人们陷入重罪的诱惑力相比,公民对法律的忠诚更强有力。只要人们对那些现实地威胁法律所保障的和平的严重犯罪还保有免疫力,就不应当认为公共安全受到了威胁。因此,对于有轻微甚至中等程度犯罪行为的人,应当扩大采取在自由状态中进行考验的办法。第三,应当使警察和司法机关的工作集中于较严重的犯罪,至于轻微的犯罪则委托给行政机关通过简易程度予以处理。〔1 〕耶塞克教授的这一席论述实际上勾勒出了当代世界性
刑法改革运动的一大原则——
刑法谦抑和两大主题——非犯罪和非刑罚化。
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作为当代世界性
刑法改革运动的两大主题,是作为现代
刑法基本刑事政策的
刑法谦抑原则的直接要求。所谓
刑法谦抑,是指
刑法应当作为社会抗制违法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能够用其他法律手段调整的违法行为尽量不用
刑法手段调整,能够用较轻的
刑法手段调整的犯罪行为尽量不用较重的
刑法手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