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行政法学的内容,一般来说,分为总论、各论。行政法总论部分,又包括行政法基本理论、原理、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行为法(又可分为行政立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司法等)行政程序法、行政救济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对于这种体系,有的学者提出不同观点,目前还有许多争论。这些学者提出了一些问题,并对之作出了介绍与批评。11
在关注行政法总论研究的同时,也有一少部分学者开始注重对行政法各论的的研究。大学学者与国家机关的专家相结合共同执笔,写就了建国以来最早的一套部门行政法教材。这些教材计划分三批出版。至1994年8月,已经有七册行政法各论的教材出版。12这些教材对行政法各领域较多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有益的研究。这种研究对于对未来中国改革的深入发展和不断完善将会发挥很大作用。
三、九十年代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现状
现在中国行政法学会跟八十年代相比,研究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研究的程度相对的深入。但是跟法治发达的先进诸国如德国、法国、日本、美国等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不过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的发展速度快,水准正在进一步提高。研究队伍正在进一步扩大和增强。如前所述,新中国行政法学的产生与发展,始终是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的改革的进程。现在的状况是中国行政法学者面临着不少新课题。如何面对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的问题,如何对这些新问题给予合理的分析、解释与必要的回答。而这些问题中既有理论性、原理性很强的问题,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行政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行政法的功能与作用;也有实践性很强的问题,如现在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如何控制国有资产的流失,应当如何强化对国有资产管理及其法律对策研究等等。既有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问题,如税制、金融、证券业的监督与管理等,也有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问题,如结社法、监督法、政党法的制定等;既有关于“人”方面的问题,如公务员制度;也有涉及到“财”、“物”方面的问题,如公有公共设施的建设、使用及管理等等。既要研究立法问题,也要对法律的执行与实施进行考察研究与调查分析。既要对行政法总论进行研究,又要研究行政法各论。13既要有对于行政法原理的研究,又要有对实践问题的研究。14既有对一般普遍性问题的研究,又有对于专门性问题的研究。15从1993年1月起,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举办的杂志《行政法学研究》(季刊)正式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总体而言,中国行政法学领域的研究,气氛非常的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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