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以来的4年里,中国股市频频发生“地震”,中小股东的血汗钱顷刻间变成了一堆废纸,深度套牢,脱身无望。经济学家无法解释这些股票的大起大落,无法用正常的经济理论去分析它们,因为这些股票本来就不是由正常的游戏法则支配的,而是由“幕后之手”在恣意操纵。这就是“和珅之祸”——有的上市公司名义上打着“国有股”之旗号,实际上是一些腐败官员的“内部人控股”。那些被揭露出来的灾情严重的上市公司里,大部分都是这种类型。对此,最形容的比喻是“和珅之祸”——它打着“国有”之旗号,就象和珅那样口口声声喊着“为国效劳”,但实际上却是一些官员的权力腐败之产物。
这种由“和珅”操纵的一股独大,与德日模式中的一股独大有着本质区别:德日模式中的一股独大是以“自然人控制”为基础而构建起来的,即使名义上的大股东是机构持股者,最终也能归结到具体的、清晰的自然人身上。而中国的“和珅”们操纵的一股独大,却是以“抽象人控制”为基础的,抽象人无法归结到具体的、清晰的自然人身上,这就为“和珅”们滋生道德风险提供了温床。
我国著名经济法专家刘大洪指出:科斯定理表明,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理性经济人”,人们在进行某一项行为之前,会计算自己的效益,计算自己的投入产出。达到某一目标的方法有多个,人们会从中选择对“自己”(而不是对自己所在的组织)最有利的方法。在由“和珅”们操纵的一股独大的上市国企里,个人利益常常与组织(即国企)的利益不一致、相背离,国企的利益对于“和珅”们而言,只不过是一种“外部性”因素;而他们自己的利益则是一种“内部化”因素。科斯定理深刻地揭示出:理性经济人只会积极关心内部化因素,而不会积极关心外部性因素。
社会学原理表明,抽象人本身是没有生命、没有意志的,它不能象自然人那样去进行思考决策,所以,抽象人不能“直接”维护自身的利益,归根结底,还必须由“和珅”们“代理”决策。在“代理”的过程中,他们就会在外部性因素(即抽象人利益)和内部化因素(即他们自己的利益)之博弈中,关心后者而牺牲前者。
如此,便不难理解中国股市的真正病根并不在于一股独大本身,而在于它是一种由“和珅”们操纵的“异化了的、发生了基因突变的一股独大”。
对一股独大区别对待
我们要对中国股市上的一股独大进行区别对待:由抽象人充当大股东的企业,是抽象人一股独大,再加上“和珅”操纵,与德日模式中的一股独大相比,是“形似而神不似”,这就造成了中国主板的惨淡现状,应当批判;而那些由自然人充当大股东的企业,则是自然人一股独大,与德日模式的精髓“形似神更似”,因此不应受到批判。
不管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是要走德日模式,还是要学习美国现在的模式,如上所析,这两种模式都没有对“(自然人)一股独大”进行责备、批判、割尾巴,而是把它作为精髓或改革的导向而倍加推崇、发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