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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生存状况报告

     
      他们的生活环境也极其的差。饭是自己做的,菜之类总是脏兮兮的,包工头和老板不会和他们一起吃这种饭的,他们有自己的小厨。住房条件极其恶劣,房间里一百多人逐一排过去,挤得一间房间的剩余空间极少,空气凝重;一间一百多平米的房子,得住七八十人,空气焉得不凝重!而这种住房卫生条件极差,可是能住进房屋里的还属于条件比较好的。等而下之,就是绝大多数民工住的那种自己搭建的简易工棚,或者是没有人住的危房。里面只有木板铺,前面或者后面紧挨着一条排水沟,又脏又臭。这简直便是产生疾病的温床;可是这些整天被疲劳所折腾的人们实在无暇顾虑自己住的地方能否比狄更斯笔下的十九世纪英国伦敦的贫民窟好一点了,这些疲劳的躯体再没有什么精力去在乎这些事情了。他们不会对此不满,――他们出外打工便是为了挣钱,便是要忍受苦难,既然事与愿同,也就不以为意。他们所不满的,所忿忿的只有他们的工资。
     
      他们的劳动是超强度的劳动,在烈日下同样施工,在他们这群人心中没有八小时工作制的概念,可是他们却得不到什么额外的报酬;他们因病,或者因工伤而误工的,没有工钱,还得扣住住宿费,甚至治病疗伤的钱都没有付。而且这些沉重的活是老少不分的,都得做,因为要搞高效率,叫四十多,五十多岁(而这种上了岁数的人干体力活在工地上也不算很少)的民工做扛钢筋等一般只有青壮年才能胜任的重活的事情太多了;便是使用童工的现象也极为严重,这些乡村的少年,四五岁,甚至十三四岁便出外打工,(更多的是进厂或者学技术活),跟壮汉们干同样的活,老板只顾自己的腰包,不顾工人的死活。更糟糕的是,民工们这样简直把性命搭上的做工,有时不仅得不到预约的那点可怜的工钱,甚至大有扣减。因为民工与老板并没有签定什么合同(在这个领域里,我从没有遇见过任何一份民工跟老板签合同的情况),全凭着老板的花言巧语还有农民挣钱的急切心理,建立一种失去意义的信任关系。其实无所谓信任,只是民工们从来没想过这样可怜的工资都还会被剥削。
     
      他们能够投诉吗?向哪儿投诉?他们的投诉有用吗?当地政府愿意保护这些外来的影响市容的民工吗?于是他们的工资被扣发,被延发,甚至到最后便整个给你赖掉。老板借口没钱,无限制地拖下去,这样拖发工资的事例简直太多了;还有甚者,工资年终结帐,(这对民工来说,按月发放的制度永远不敢奢望的。)通常都只发一半,留一半等第二年来才给发,也即是逼民工来年还得给他干活,否则钱就别想要,尽管农民实在无力承受这些重活的重压,但他们为了剩下的工钱还得去做工。民工想拿回这些工钱,是非常的艰难的,这些老板经常使用疲劳战术,让这些民工来回奔波,也最终双手空空,自动泄气。这种扣发工资的极端化表现便是有的民工结果到年终还没有钱回家过年,而老板是不管民工能不能回家,又有没有钱在城里继续生活的。乞丐是寻求不了自我权益的救济的。法律也不愿涉足它自己视而不见的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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