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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妓女存在的权利

  但我在指出古代妓女合法地存在的时候,并没有任何意图将这种合法情况做为我们今天支持妓女合法化的目标.古代的那种合法化同样是有害的,错误的,我们今天所说的合法化并非像古代那样在法律上承认其存在,去在道德上惩罚其存在,合法化是意味着妓女不仅跟我们一样平等地享有各种各样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权利,以及作为人的尊严,而且在道德情感上也依然与我们是平等的,别无二致.
   三,禁娼的理由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妓女,以及对社会的后果.
  解放后,中央政府对卖淫嫖娼这样的社会问题坚决取缔,禁止,其理由有二.其一是,娼妓制度“做为现存的剥削制度的产物,是与旧的社会制度是不可分割的”,也是“最野蛮残酷地摧残妇女的万恶制度”⑿。其二是,卖淫嫖娼这样的“丑恶”的行为违反了社会主义的道德。这次有效的禁娼采取的理由主要还是保护妇女的尊严和权利,解放受苦妇女于悲惨世界中。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在当时其他行业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情况,比如纺织业,比如采矿业都是如此,都残酷地摧残劳动者的身心,而且一些企业大量使用童工,可是为什么中央政府在当时却没有下令取缔纺织业、采矿业,而独独取缔妓女业呢?而且所有的妓女都在受苦吗?都饱受摧残吗?即使是大多数妓女都生活在暗无天日的悲惨世界中,也依然还有少数人因为妓女而生活下来啊,怎么能全部取缔呢?就像不能因为只有一跟手指是好的,而其他四跟手指都是糜烂的便把整个一种手都给砍掉一样。而且在处理问题时,不能因为对黑暗的仇恨而淹没了理性,我们也应该问一问,是娼妓制度本身造成了妓女遭受如此大的摧残吗?为什么在其他国家,比如欧洲的荷兰等国,娼妓制度并没有造成这样的罪恶?所以造成妇女被“最残忍地摧残”的并不是娼妓制度本身。了解到这一点很重要,洋现代很多的学者、政府官员拿出关于现代妓女生活的悲惨报道来论证应该大力禁娼,而把真实的原因给遗漏了;现在的确有很多的妓女生活在重重压迫之中,但是这并不构成废除妓女制度,严禁一切妓女活动的理由,而应是我们应该加大力度保护而非打击她们的理由。了解到这点,才能使我们认真去寻找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已经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而不是简单地将之废除,这一的做法仅仅是在逃避问题,甚至说那只是在一相情愿地幻想解决。古今中外废除娼妓制度的努力实在不少,可是在我收集的资料上来看,还没有看见过真正有成功过的,见过的只是妓女的生活更加的悲惨。所我们说第一个理由是不是成立的,真实的理由其实仅仅在于第二个,即道德的理由。
  虽然这次禁娼看上去做得很有效果,“解放”了所有的妓女,但是与此同时,却将道德的耻辱感打进了所有人的心中,所以当文化大革命爆发时,这些被解放了的妓女便感觉到加倍的耻辱,并且为此饱受身心的再次摧残。
  但即使是在最严酷的道德环境中,这样的性交易也无法消失;经济学上说,当一件被需要的商品不存在时,或者消费这样的商品将承担很大的成本时,就会出现这一商品的替代品。这一道理颠扑不破。在文革时期,有权力的人以好处做条件能占有很多的女性,很多女性也以身体为代价免除了一些惩罚,或者换了很多的好处,农村、城市中这类事件比比皆是,并不是无中生有的。虽然没有将这类活动称之为卖淫嫖娼,可是这又有什么区别呢?此时的女人的处境就一定比以前成为妓女的人更好一点吗?
  70年代末期开始,卖淫嫖娼活动又开始频繁起来,妓女也开始活跃并且数量开始增加,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人民生活水平开始大幅度提高,道德环境也不再那么严厉以后。可是关于这一问题出现的原因,有一个很滑稽的说法,就是改革开放后,西方资本主义的糟粕涌入中国。说出这一原因的人,习惯于逃避问题。这时候起,禁娼禁嫖的呼声便再也没有停止过,中央政府发布法律法规去禁止,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去禁止,禁到现在,据我所知,从事性交易的人数量好象没有明显下降过。可是依然有很多人在坚持鼓吹禁娼禁嫖,而且觉得很有成效。理由比解放初期多些。其一,说妓女的存在败坏了社会主义道德,带坏了社会风气。其二,妓女破坏了他人家庭。这一理由现在很少人相信了,因为婚姻关系的牢固主要是靠感情,而非性,所以婚外恋更容易破坏他人的家庭,可是婚外恋却是合法的不能禁止的。甚至妓女的存在还有着巩固家庭的作用。其三,妓女传染性病和爱滋病,这一理由曾经在16世纪的西方(那时只是性病问题)流行过,也导致了当时的西方国家的禁娼运动,但是成效甚微。现在在各种娱乐场所,推行“100%使用安全套”活动就很容易有效遏止性病爱滋病的传播,可是由于目前妓女处于非法状态,这类有益的活动不能有效地推广;也由于性产业因为非法而转入地下,所以卫生部门不能有效监测各种性病和爱滋病的传播情况,而妓女因为害怕处罚,也不敢随便接受民间的或政府的卫生组织的检查和帮助,而妓女的非法加速了其流动性,使一些性病和爱滋病传播速度 。这其实是禁止性交易,打击妓女带来的后果。其四,妓女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影响社会治安的稳定,这也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采取的主要理由,可是这一理由我想来想去都是觉得十分的牵强。其实除下的值得说说的仅仅是第一个理由,败坏道德,带坏风气,其实这对于妓女来说是莫须有的罪名。妓女存在了几千年,谁能举证出来说这几千年来道德在不断连续地恶化,今天的社会风气不如从前?而且对道德,对风气的败坏,只是一种感觉而且,一种臆想。没有事实证据证明,也没有任何经验能说明,所以这实在是对妓女的不公正的指控。因为道德的理由使政府现在骑虎难下,仿佛吃到了一跟鸡肋,其实我认为政府应该认真地考察这几十年的禁娼经历,考察一下妓女的现状,以及这个社会道德的变化,应该拿点勇气出来承认在开放的社会里妓女从事的同样是一种职业,政府该去做的不是去禁止去打击她们,而应是保护好她们。可是我们很多的学者、官员从不去认真考察,依然在一种由道德偏见假冒的理性支配下禁娼,禁来禁去,于事无益。我们再来看看这严厉的禁娼对妓女本身以及对社会来说,结果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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