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构建中国的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体系——《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介评

构建中国的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体系——《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介评


王轶


【关键词】无
【全文】
  张文显 王轶
  侵权行为法在私法领域中负载着合理分配权利和切实保障权利的重要机能,并直接在部门法的层次上服务于建成法治国的理想。这一法律机制所拥有的巨大社会功能使其适用的理性化限定成为法治的关键环节,这就引出了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问题。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法发生作用的引发机制,它一方面将法律的程序性问题引入了侵权行为法,从而限定了侵权行为法的适用方式,另一方面在更为基础的角度上决定了侵权行为法的适用范围及其社会功能。只有确立了合理的归责原则,才能使侵权行为法成为实现公平,效率的理性工具,而非动辄得咎的法律陷阱或肆意妄为的法律黑幕。因而,对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构建中国的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体系,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著名民法学者、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潜心研究数年,写就的《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以下简称《侵》)一书就是一部以构建中国的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体系为使命的理论专著。作者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开阔的学术视野,分析了我国侵权行为法中各项归责原则的的概念,内容及其适用范围,研讨了归责原则体系、过错的概念和认定过错的标准、共同过错、混合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抗辩事由等问题,并对完善我国侵权行为制度问题做出了富有建设意义的研究和阐述。
  《侵》书中包含了作者丰富的理论观点、笔者仅就其中若干问题作一简要介评。
    一、关于我国的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体系问题
  归责原则体系是指各归责原则所组成的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的系统结构。它的建立,不仅是充分发挥单个的归责原则的价值和各归责原则的综合调整作用的前提,而且也是构建侵权法的系统结构,使侵权法规范符合“形式合理化”要求的必备条件。关于我国应确立何种态样的归责原则体系,一向是法学界争论的兴奋点,并形成了一元归责体系,二元归责体系和三元归责体系这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侵》书作者对此问题的探讨正是在这一理论背景下展开的。他认为,归责原则的产生和发展,是与该社会系统需要输入的侵权法的功能联系在一起的,因而,建构何种态样的中国侵权法归责原则体系,只能从中国的现实经济生活情况和中国的立法、司法实践出发、不能完全模仿西方发达国家的侵权法律制度。这个体系应具有如下特点:
  (1)具有普遍适用性,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