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从雅典奥运会看国际体育仲裁院的裁决——谈对兴奋剂使用者的处罚

  1.雅典奥运会特别仲裁分院有关兴奋剂争议裁决的案例分析
  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除了最后一个涉及韩国选手梁泰勇和美国运动员哈姆之间的男子个人全能体操比赛的仲裁在奥运会闭幕后转到了设在瑞士洛桑的国际体育仲裁院进行仲裁外,国际体育仲裁院雅典特别仲裁庭共仲裁了9个争议,其中涉及兴奋剂的裁决有2例,尽管在本届奥运会上被查出服用兴奋剂的例子远远多于2例。这两个裁决涉及的有关运动员分别是美国田径选手托里·爱德华兹以及肯尼亚拳击运动员大卫·迈亚西亚,并且都维持了对相关运动员取消参赛资格以及禁赛的处罚。
  爱德华兹在2004年4月进行提取尿样、5月得到的检查结果表明她服用了兴奋剂,但是她声称是理疗师给她服用的药品中含有违禁药物。2004年6月21日美国反兴奋剂机构认为爱德华兹违反了兴奋剂规范并且应当被禁赛两年。爱德华兹将该争议提交美国仲裁协会仲裁。根据国际田联2004-2005年度比赛规则中关于反兴奋剂的第3章第40.1(a)(i)条、第39.1条和第39.4条的规定,美国仲裁协会在2004年8月10日的裁决裁定对爱德华兹禁赛两年并且取消其在2004年7月24日所取得的一切成绩,包括获得奥运会女子100米和200米短跑的参赛资格。鉴于该裁决涉及奥运会的参赛资格并发生在奥运会开幕前的十天之内,8月13日,爱德华兹向雅典奥运会特别仲裁庭提起了上诉仲裁的请求。尽管爱德华兹也承认其体内含有兴奋剂成分,但是其主张根据国际田联第38.12条以及其后的规则应当减轻或者取消对其的禁赛处罚。仲裁庭认为一个杰出的运动员应当有义务或责任确保其体内、组织以及排泄物中不得含有禁用的物质;运动员在服用药品之前如果不查明其含有的成分就是有过错;上诉人没有意识到该药品含有两种不同的物质这样一个事实就表明其本身是有过错的;对其所实施的禁赛两年的处罚并没有违反公平原则。仲裁庭最后驳回爱德华兹的上诉仲裁请求,维持美国仲裁协会所作的裁决。[3]这样爱德华兹不但被禁赛两年,还没有资格参加奥运会。
  迈亚西亚是一个肯尼亚拳击运动员。在2004年8月6日进行的兴奋剂检验中发现其尿样中含有禁用的物质。国际奥委会执行理事会于8月10日取消了迈亚西亚参加雅典奥运会的资格并且收回了他的参赛证。迈亚西亚向雅典奥运会特别仲裁庭提起上诉仲裁,声称自己并没有服用违禁药物,其尿样内的禁用物质是在由于过错或者在不知情而服用其他物品的情况下产生的结果,同时还列上了队医的名单。仲裁庭裁决驳回迈亚西亚的上诉,维持国际奥委会的裁决。[4]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