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王册封”VS“文艺立法”
李绍章
【关键词】歌坛 天王册封 文艺法治 文艺立法
【全文】
土生阿耿文艺法评类小文:
“天王册封”VS“文艺立法”
土生阿耿
前不久,香港老牌歌手谭咏麟私人“册封”李克勤、许志安、古巨基、梁汉文为乐坛“新四大天王”。消息一出,引发舆论地震。好多歌迷怨声载道,不屑情绪溢于言表,各大媒体和业内人士也认为这个称号名不副实,指责新“四大天王”缺少权威性,属谭咏麟私人册封,未经过歌迷、媒体记者公开投票。最令人质疑的是,此所谓“四大天王”都是环球唱片公司旗下的艺人,如此推选,有为本公司艺人造势和炒作之嫌,以便在第27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礼多有斩获。著名电影人文隽也在媒体发表言论,不无嘲讽地称他们“环球四大天王”更为恰当。不少乐评人认为这个评选在今天乐坛的大环境,缺少公信力。
1992年,伴随着郭富城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抢到歌坛最前列的位置,一家媒体戏诌式地将其与当时歌坛“三剑客”刘德华、张学友、黎明比作神话传说中的四大天王,“四大天王”的称号就这样正式确立,成为公认的香港歌坛新的领班人,整个90年代他们在香港歌坛的地位牢不可破,推出专辑总能轻松地卖个满堂红,他们的歌曲总能轻易打入排行榜榜首,“四大天王”瓜分了90年代香港各大乐坛颁奖典礼绝大部分大奖,好一个风光!
香港歌坛上的“四大天王”的舆论导向力之大,令人不敢想象,它波及到了美国网坛、韩国棋坛、巴西足坛,甚至连台湾大选的相关报道也出现了绿营、蓝营的“四大天王”。在一个歌舞升平的时代,歌坛上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歌手,是文艺繁荣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是文艺进步的必然要求。广大“歌迷”也为有这样的“偶像”、“明星”而雀跃,一片片欢歌笑语常常响彻在街头巷尾、校园内外。然而,拿神话中的“天王”、“天后”相称,笔者觉得多少有些别扭。甭说特别冠以“天王”、“天后”,即便泛称“歌王”、“歌后”,都会有失妥当。文艺繁荣的唐朝出现过李白、杜甫等写诗高手,也不过叫做“诗仙”、“诗圣”,那是一个非常诗化的文艺称谓,也符合人们对艺术才人的习惯称谓,因为“仙”是虚幻的,“圣”也是不存在的,人本身没有被神化,而“歌王”、“歌后”却有浓厚的“拜王色彩”,如果再升级为“天王”、“天后”,那就简直太离谱了。何况现在已经发展到了私人就可以随便“册封”某某歌手为“天王”的地步,就更不可思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