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其他从重情节,包括法定从重和酌情从重情节。具有法定从重情节,特别是具有法定“应当”从重情节的,一般应当从重处罚,可不考虑自首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但对悔罪好、确需要从宽处罚的自首犯,也要在从重的基础上适当从宽处罚。对于具有酌情从重处罚情节的,因自首是法定从宽情节,因而对自首犯原则上仍应从宽处罚,但在具体适用刑罚时,应在酌情从重的基础上适当从宽处罚。
6、量刑幅度,即法律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的量刑幅度。法定量刑幅度的大小,有时也是影响自首适用刑罚的一个因素。如
刑法第
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其法定刑是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法定最低刑与最高刑之间的幅度,分别只有4年和3年的跨度。而贪污罪(
刑法第
三百八十二条、第
三百八十三条)和受贿罪(
刑法第
三百八十五条、第
三百八十六条)的法定量刑幅度则较大,如个人贪污或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除情节特别严重者外,其法定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10年至无期,跨两个刑种,量刑幅度跨度很大。又如个人贪污或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如果不属情节特别严惩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量刑幅度从5年至15年,最低法定刑与最高法定刑之间间隔10年。量刑幅度的大小,有时也影响自首量刑幅度的选择。如某犯罪人贪污公款9万余元,按其罪行应判有期徒刑14年,但其有自首情节,应从宽处罚。那么,应如何从宽处罚?到底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从轻应在5年以上选择适当的刑罚,减轻则就在5年以下选择适当刑罚。在一般情况下,对这种量刑幅度较大,实际应判处的刑罚与法定最低刑跨度较大的,即使是悔罪较好的自首,也只能从轻处罚,不宜减轻处罚。因为其法定量刑幅度很大,从应判有期徒刑14年到法定最低刑5年,有相差9年的幅度。一般情况下,从轻处罚已足以体现从宽。但是,如果法定量刑幅度较小,对有些自首犯,适用从轻处罚难以实现从宽目的,则应适用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