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参见高西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与适用》,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第105页。
见高西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与适用》,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第112页。
见赵秉志主编:《新刑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59页。
见[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69年版,第12页。
见[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3-14页。
见[德]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405页。
见魏东:《“无限防卫权”质疑》,《法学》1997年第10期,第32页。
参见[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9页。
参见范忠信:《刑法典应力求垂范久选——论修订后的刑法的局限与缺陷》,《法学》1997年第10期,第22页。
见范忠信:《刑法典应力求垂范久选——论修订后的刑法的局限与缺陷》,《法学》1997年第10期,第21页。
参见范忠信:《刑法典应力求垂范久远——论修订后的刑法的局限与缺陷》,《法学》1997年第10期,第22页。
参见崔敏、张文清主编:《刑事证据的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6%页。
参见陈卫东、严军兴主编:《新刑事诉讼法通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2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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