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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老百姓,我们是公民

  但公民的诞生,显然比市民的诞生更难。一是难在公民对一个法治和立宪政体的需求,比市民更加强烈和迫不及待。在古典共和主义时代如古希腊,“公民”只是一部分人的称谓。公民权是有代价、而不是与生俱来的。只是近代宪政的发展,造就了国家权力依赖于民意的授予,以及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公民”才成为了惠及一切国民的荣耀。因此公民的诞生有一个最起码的要求,就是权力必须走出庙堂,成为天下之公器。
  而第二个难处,则是虚妄的道德理想曾给我们留下巨大的阴影。使我们几乎丧失了追求公民精神和投身公共政治的勇气和能力。这使大部分社会成员耽于对政治的冷漠和畏惧,宁愿选择做一个远离公共领域的“老百姓”。甚至当一些人重新流露道德与政治的热情,当一些人重新对公共政治的参与和维护充满兴趣,当一些人以社会的精英自许勇于担当时,我们甚至会怀疑、恐惧、藐视、远离和反感这样一种公共精神的重建努力。因为我们实在分不清楚,这是一种恰如其分的公民精神或公民性格的塑造,还是一种虚妄的泛道德的激情卷土重来?这是市民精神的一种顺理成章却异常艰难的延伸,还是把人们劫持在公共领域不让回家的、一个泛政治化的恶梦又将开始?我们对斗士和烈士的传统充满厌恶,以致我们没有把握分清楚斗士和公民。我们成为市民的同时,几乎也在一步又一步的丧失着在公共领域进行辨别和行动的能力。
  
  从恒产到恒心
   孟子曰,“有恒产者有恒心”。这为我们理解改革的进程提供了另一个模式。换一种说辞,27年市场化改革的最大成就,就是人们开始拥有恒产(不动产)。而未来的公民社会和公共政治的目标,则是由此培养人们的恒心。这也是区分公民政治和高标的道德理想的关键。公民政治是有产者的政治理想,道德理想主义是无产者的政治蓝图。公民精神的实质是恒心,而不是野心。
  因为公民对参与和维护公共政治的热情,起源于对私有财产尤其是恒产的捍卫。所以公民的恒心在本质上是保守主义的,当政治和法治秩序守护人们的恒产时,人们就在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中,逐渐生出不变的恒心和对于秩序的荣耀感。并在公共政治生活中,在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中获得比商业交易更大的满足、更完整的自由。反过来,当秩序剥夺和不能捍卫人们的恒产,或不能给人们追求财产的公平机会时,有产者的恒心就逐渐被无产者的高标的道德理想所替代,成为激进主义的和具有颠覆色彩的野心。
  因此在古罗马,当历史学家塔西佗的岳父出任不列颠总督时,他的第一个措施就是鼓励和帮助英国人修建住房、寺庙和一切建筑物。而美国在19世纪的西部开拓,也和它赋予人们恒产的《宅地法》密不可分。而近年来,当拆迁户朱正亮自焚于天安门金水桥上、叶国强投身于天安门金水河下,或拆迁户翁彪自焚于拆迁指挥部。正是老百姓因失恒产而失恒心的极端例子。教训有二,对政府来说,最稳定的社会秩序,最健康的政治只有一种,就是最能保护人们恒产的秩序和政治。那就是法治和宪政。对老百姓来说,就是光做“老百姓”是不够的。只有当我们进而成为有恒心的“公民”,我们才能退而做一个安心的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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