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种秩序是“自然人本位”秩序,或者称作“人本主义”、“人法本位”秩序、“法治”秩序。自然人本位在通常意义上,与“个人本位”是一回事,只是自然人本位的提法比较专业。我们之所以用“自然人本位”替代“个人本位”,基于两点理由:1、概念更加清晰。与自然人概念并列的是非自然人,一切组织均可涵盖在非自然人之列,三分、四分、五分法变成了两分法,逻辑清晰,易于把握。2、自然人的提法削弱了人的个体特性,强调人与人之间共同的自然属性,自然人本位并不排斥其他自然人的参与,使人的考虑更加全面。
“自然人本位”特点是:人在法之上,法在万物之上,法是保障人权、拓展人权的有力工具。法治秩序要求根据人的需要废止恶法,治理各种侵害人的行为,确保人的价值在各种事件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要求“个人、集体、国家、社会”等一切主体都应该在维护自然人的地位,保障人权、拓展人权方面有所作为,而在侵害自然人权利、滥用权力方面有所防范。这种秩序首先由宗教传统发达的英美法系国家、近代中国发源。中国道教与英美基督教,中华文化与英美文化的天然一致性曾经让两国人民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并肩作战,为捍卫世界文明与信仰自由作出了巨大贡献。尽管二战以后,中国大陆受欧洲现代哲学左翼的影响建立了现代哲学秩序,使得中国大陆与英美西方文明的友谊中断,法治中止,政府与本土文明的联系割断;尽管政府与本土文明发生了激烈冲突,中国大陆革祖宗之命,一直革到了1976年;但27年的时光,与中国本土几千年文明史相比,与中美历经血与火洗礼的友谊相比,仍然是微不足道的。1978年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以后,中国本土文明与实践主义哲学的影响逐渐恢复。1991年,苏联解体,欧洲统一于英美法系的“人本主义”之下。中国本土实践主义哲学对欧洲现代哲学的胜利,英美法系实用、实证主义哲学对欧洲现代哲学的胜利,使人们认识到:世界已经进入了后现代哲学时代。所谓后现代哲学秩序,除了英美法系,还有古老的中华法系,除了英美的基督教、实用实证主义哲学,还有中国的道教与实践主义哲学。而大陆法系及其“规律、个人、集体、国家、社会”本位,包括其他一切非人本位思想,公法私法的划分,古典经济学,都被彻底征服了,完全消解了。世界,无论东方、西方,都站到了人本主义的旗帜之下。
显然,五种秩序中,“自然人本位”是其他四种秩序发展的必然结果,她最终统一了世界。在西方,欧洲哲学被英美哲学征服;在东方,中国实践主义哲学复苏,彻底清除了欧洲哲学在中国大陆的影响,其标志是“文化大革命”结束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提出。某种意义上,人本主义复兴既是“道教、基督教复兴,中美文化统一全世界”的标志,也是人类社会几千年经验教训的最好总结。而以“人本主义”或者“自然人本位”替代“社会本位”,既是法学发展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是法学领域具有深远的历史背景与深刻的现实意义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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