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们调查,农民收入有继续下降的趋势。这几年,几乎所有的农产品价格都在下降,生猪、水果、油菜子、包谷、西瓜莫不如此。农业为什么没有出路,也与农村信用体制不健全有着密切的关系。农产品不容易储藏,需要外运却没有公路,自己引进设备却无法获得贷款,在生产成本、交易成本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农民辛辛苦苦获得的农产品都只能低价转让,农民的收入自然也就不能够再增长,农业也就成了没有出路的行业。
二、农村信用制度瓶颈的历史与现状
1、农村信用制度瓶颈是计划体制的产物。
商业社会一般都会以信用制度为先导,在发达国家,信用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以后自然而然产生的结果。我国在新中国成立以前,社会经济处在半封建半殖民主义阶段,信用制度的基础比较薄弱,但是,法律对信用制度的发展基本上是支持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有预防、决算、募集公债等职权,私人经商也是有保障的。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缺乏人才,财税、金融领域中的决策出现了很大的失误。其中最重大的失误就是实现所谓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剥夺公民信用、企业信用、银行信用的做法,实际上也使国家信用受到严重损害,而其中以农村信用制度所受到的损害最为严重。从历史形态上来看,封建社会比奴隶制社会先进就在于封建社会开始承认“农户可以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劳动者才由原来的奴隶逐步变成农奴和农户,故劳动者是否拥有生产资料对于生产力的解放和信用制度的形成至关重要。由于计划体制所推行的做法与奴隶制所推行的做法在许多方面都是一样的,比如:不承认公民有拥有生产资料的权利,不允许公民自我组织生产等等做法,都只有在奴隶制社会才可以存在,计划体制实际上也就将整个社会经济基础推到了奴隶社会。因此,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在“一大二公”和十年动乱时期,农村信用基本上完全消逝,农村信用制度的制度水平受计划体制的影响退回到封建社会以前。
2、改革开放以后对信用制度的控制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有所加强,使瓶颈效应进一步强化。
改革开放以后,虽然在重大问题上都进行了“拨乱反正”的艰苦工作,但是,对如何建立健全的农村信用制度体系并没有得到上层领导的重视。相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西方经济学理论开始占据中国讲坛,城市建设成为领导关注的焦点,许多决策都以牺牲农村利益为代价来获得城市的发展。比如:在发达国家会考虑到农村地域广阔,各种成本高昂等客观因素,规定农村银行可以享受特殊政策,美国在存款准备金、农村专用票据、利率等方面都给与农村金融机构比城市金融机构更加优越和有利可图的特殊政策,以抵消农村成本高昂的负面影响。相反,在我们国家,法律和政策都以城市为中心,用所谓“农村风险比城市风险大”的论调炮制出“农村信用应该加强控制”的理论。前几年,我们国家规定的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存贷比、利率等都比城市要高得多。后来,虽然比例上的不平等已经取消,但是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特殊政策一直处于空白状态。许多银行即使有心为农民办一点实事,自然环境、制度和政策的阻碍也会使这些银行走向亏损。这也是许多银行为什么不愿意开展农村金融业务的主要原因。国家政策的缺位使得农村信用瓶颈效应进一步强化,从而引发出“乱集资、乱摊派”的热潮,国家处理这股热潮的决策也基本上是错误的。它不但没有解决农村信用制度紧缺的困难,没有主动去引导这些自发的补救措施,反而对自发行为进行打压,从而使农村社会信用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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