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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敕语》与日本近代教育的启示

  作为“不磨之宪法”,《教育敕语》颁行后,东京帝国大学哲学家井上哲次郎教授撰写了芳川显正作序的《敕语衍义》,逐句对敕语含义进行了诠释,后成为官方认可的标准解释。此外,各种解释、文章、教科书、报告等等相关的阐释文字铺天盖地,极尽赞颂溢美之词,有人甚至还以敕语内容为准编写了若干幼蒙歌曲。
  敕语颁布后,日本的教育制度进行了适应国家主义、军国主义需要的改革。敕语发布的同年,文部省公布了《小学校令》,第二年公布了《小学校祝日大祭日仪式规程》,每逢所谓的“纪元节”、“天长节”都要举行庆祝仪式: 先向“御真影”(天皇和皇后的照片)拜礼,然后山呼万岁、奉读敕语、校长训话、歌曲合唱。正是在这一时期的学校中,才产生了《君之代》、《日之丸》这些歌曲的。同年还公布了修改的《小学校教则大纲》,此后各种学校教育失去了多样性,全部以培养国家主义和军国主义精神为内容。作为进一步措施,各小学和中学的校舍建设也都采用标准化建筑,排除“虚饰”,以“质朴坚牢”为尚,什么地方设卫生间、什么地方配备军事教育物品等等,都有一定之规。1895年公布《高等女学校规程》,以“良妻贤母主义”为女子教育宗旨。1903年开始实行教科书“国定化”制度,至此,以《教育敕语》为标志的专制“德育”制度建立完成并随着“日俄战争”而逐渐转向全面军国主义教育制度,直至1945年。
  三 《教育敕语》的本质及影响  《教育敕语》的颁布,战前日本人民就丧失了教育、宗教、思想和表达等方面的自由,国家反而获得了对社会进行全面控制的手段,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利维坦”。历史证明,如果国家和国家权力获得了没有制约的地位,其结果无外乎两个:一是国家可以恣意侵犯与限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二是国家与社会的畸形发展,而这两方面发展所指向的目标一定与掌权者本人的意料相反——国家本身的崩溃(当然不一定是灭亡)。日本从明治维新到二战后的历史恰是这样一个过程。
  为使日本不再成为军国主义国家,二战后,联合国军总司令部对日本的教育制度改革作出了很大努力。1946年3月美国教育使团提出了一份关于日本教育改革的报告,其主导思想是说,再建日本教育应遵循这样的基本教育原理:即在自由主义的、民主主义的政治体制下,承认“个人的价值和尊严”,最大限度地发展个人的能力,根据个人的能力和个性给予受教育的机会;国家应站在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立场上,为实现“民主政治”而确立“教育的自由”。 如果要实现自由教育,首先面对的就是如何处理《教育敕语》的问题。日本政府和社会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日本教育家委员会在向美国教育使节团提出的教育改革意见书中建议废除旧教育敕语,制定和颁布明示国民教育新方针及国民精神生活新方向的诏书。新诏书的基调是尊重人性,提倡自主精神、自由与责任、自治与遵法精神,重视国际精神、和平与文化。与旧教育敕语比较,新敕语是进步的,但仍然要用天皇的名义颁发,等于承认主权仍在天皇手中。美国教育使节团没有采纳这个建议。1946年11月《日本国宪法》公布后,翌年3月,日本国会两院通过了一个《教育基本法》,以和平、民主、自由的教育代替国家主义和军国主义的教育。这项法律的公布说明《教育敕语》不能与之并存了,因而在1948年6月,新的国会众参两院分别通过了“关于排除教育敕语”和“关于教育敕语失效”的决议,新教育体制基本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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