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民法学探索集之七——论民事能力

  尹田先生认为:“行为能力为法律赋予自然人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的一种概括性的资格,是自然人在民事法律活动中的一种法律地位的确认。在这里,必须将行为能力与实施某种具体的法律行为的资格相区别。对此,法国学者特别强调,行为能力不同于‘授权证书(pouvoir)’。授权证书(如经许可而从事商业活动的权利等),是当事人实施某种具体的法律行为的资格。授权证书的有无取决于当事人是否享有某种行动资格,其可使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得以实现,对财产拥有授权证书的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选择,通过订立处理自己财产的合同而实现其行为能力。但授权证书有可能被法律所限制(如《法国民法典》第215条第3款规定:夫妻中任何一人不得单独对家庭住宅进行处分),也可以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而为第三人享有(如法定代理人依法律规定而享有代理权,委托代理人依委托授权而享有代理权)。因此,自然人所具有的行为能力,如属于相同等级,(如完全行为能力),则并不因其实际可以实施的法律行为的范围差异而有大小之分(例如在我国,作为商人的自然人与作为非商人的实施具体法律行为的资格范围是不同的,个体商人得实施营业行为,而一般公民不得实施,但这并不表明个体商人的行为能力范围大于一般公民)。”
  引文注意了行为能力与“实施具体的法律行为的资格”的区别。所谓“实施具体的法律行为的资格”,应表述为具体的行为资格,即权利,在引文中是许可行使他人权利(授权)。严格说来,实施事实行为,同样需要行为能力,否则在法律意义上不是行为,只是动作,不过法律许可欠缺行为能力人取得“事实行为”的积极后果。引文所讨论的问题,其实是行为能力和权利的区别。引文没有指出两者的真正区别。
  需要指出,具有行为能力意味着主体表示意志的动作在法律上具有行为的效力,而不问该意志之表示是合法行为还是非法行为,表意行为还是事实行为。非法行为不生效是指不发生行为人所追求的法律效力,不等于法律确认非法行为不是行为。将行为能力作广义和狭义的区分是对行为能力的误解。
  关于行为能力的上述三种表述代表了三种不同的观点,却不见争议,有时甚至混在一起。如: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民法总论》认为:“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以自己的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前文指出,主体取得权利的资格是权利能力,独立为行为的资格是表述不正确的“概念”,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则是对行为能力的一种限制性表述。它们都不是行为能力。  
  作为行使权利的资格,行为能力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学范畴,法律必须明确规定。行为是意志的表示,意思能力是行为能力的前提和根据。据此应该根据主体的意思能力规定主体的行为能力。正常成年人的意志反映了心理的成熟,是一般意志。一部分未成年人和智障人不能产生意志;一部分未成年人和智障人能产生意志,但这些意志不能反映成熟的心理,不是一般意志。产生意志的心理能力就是意思能力,产生一般意志的心理能力就是完全意思能力。具有完全意思能力本来应该是成年的标志,但自然人的意思能力和年龄无必然联系,这意味着确认自然人的意思能力无单一的根据。为了便于操作,法律从年龄、智力、精神状态诸方面,对自然人的心理能力作了区分。其中,对于未成年人,法律不是根据其意思能力,确认其行为能力,而是根据其年龄,确认其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对于单个未成年人来说,法律不是根据其意思能力,确认其行为能力;而是根据其行为能力,推定其意思能力。对于成年人,法律根据其意思能力,确认其行为能力。
  然而,把行为能力理解为主体表示意志的动作成为行为的资格,也没有揭示行为能力的本义:主体取得这一资格的根据,即主观条件。
  在一般情况下,主体意志之表示成为行为的真正的主观条件是意思能力,即产生意志的心理基础。但既然行为是意志的表现,行为的完成就不仅包括形成意志的过程,而且包括表示意志的过程,即不仅包括心理过程,而且包括生理过程。这是两个虽有联系但性质不同的过程。严格说来,主体意志之表示成为行为的主观条件包括形成意志的心理基础和表示意志的生理基础,行为能力包含心理能力和生理能力。在特殊情况下,主体可能因健康原因,在形成了一般意志后,难以作出明确的表示,此时不能认为具有行为能力。当然,由于主体难以明确表示意志,他人也难以判断主体是否形成了意志。但从理论上说,不能排除存在主体具有形成意志的心理能力而欠缺表示意志的生理能力的情况。《法国民法典》第490条规定:“体能受到损坏的情况,如妨碍当事人表达其意志,亦适用相同的保护制度。”这里指的是法国的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根据该制度,受司法保护的成年人的一切“行为”,均不具有表示“行为人”意志的效力。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