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形式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在进一步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抓住机遇,不断开拓进取,以新的姿态拓宽法制宣传的渠道,加强宣传的深度和力度。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就是法制渗透一切,就是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就是要维护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保障人民权利和利益,其基本要求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是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权大于法、违法不究、徇私枉法等问题还是严重存在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如有的地方把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同改革开放对立起来,不仅不眨法制教育,还想要冲破“法律禁区”;不仅片面追求经济第一、生产经营第一,不搞两手硬,而且把法制宣传教育当作软任务,甚至产生厌烦情绪、畏难思想,失去信心。针对这一现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果仅仅停留在一般号召、具体案例、事件的宣传报道和说教上,就事论事,缺乏深层次的理性思考,这样的宣传教育就难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根据当前的经验及存在问题,我们认为当前要突出解决好这样一些问题:
第一、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在于领导。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对我们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更高了。我们强调领导干部要培养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观念,要学会自觉遵守市场法则开展经济活动。这无疑是十分必要的和非常正确的。但是绝不可以因此忽视和淡漠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把法制教育排斥在经济活动之外。领导干部市决策者,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在政治经济方面和其他方面的工作中进行决策时,不仅要依靠个人丰富的阅历、渊博的知识和杰出的智慧,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决策达到最优化。
第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以
宪法为核心。
宪法是国家最重要、最根本的法律。
宪法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充分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我国宪法的一大特点,就是将维护
宪法尊严,保证
宪法实施的庄严职责赋予了人民群众。
宪法是国家整个法制大厦的基石,而巩固这一基石需要逐步培养和不断提高公民的
宪法意识。当前还必须加强宣传新通过的
宪法修正案的教育,使人们了解和掌握
宪法修正案中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以及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思想和内容,具有特别迫切的现实意义。以
宪法为核心,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
宪法意识,自觉维护
宪法尊严,将会促进我国政治稳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