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措施从表面上看,是使一部分国有资产“流失”到了私人手中,但只要能有效解决国企的顽疾,这点代价是值得的,也是必须的。我国著名学者型企业家、原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孟奇对此有个比喻,他说:用一个苹果大的虚拟私有化代价去赢得一个西瓜大的国企优绩,这根本不是国资流失,而是增值。相反,如果因为舍不得一个苹果而失去一个西瓜,那才是真正地对国资不负责任。
这样,在两个环节上都进行虚拟私有化改革,就可以有效治理国企的“所有者缺位”和“经营者缺位”,通过重奖重罚来促使主管官员和经营者以“维护自己利益”的心态来关心国企绩效。最终,虚拟私有者和国家所有者实现双赢共利。
虚拟私有化不是承包制
虚拟私有化并不是承包制。我国国企早就试行过承包制,但结果并不理想。原因何在?(1)承包制助长了短期行为,虽取得眼前一时之利,但从长远来看,它加速了国企的衰败,过度透支了未来的国企资源和利益。(2)承包者只取得承包期内的一定私利,并不拥有长久稳定的国企股份,所以,它实际上不但没把承包者的外部性转为内部化,反而加剧了外部性。这突出表现为承包者的普遍急功近利、涸泽而渔、焚林而猎。(3)从法律的技术层面上讲,承包制更倾向于“债权”,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物权”。虚拟私有化则是一种物权,而且是一种“自物权”(所有权)。
国有股减持与虚拟私有化
虚拟私有化是在国企内部进行的产权改革,从技术层面上看,它是国企的内部治理结构。它侧重于激励国企经营者和主管官员。从本质上讲,它的行为价值取向仍不是市场导向型的企业治理结构。
国有股减持并不是虚拟私有化,而是实在私有化。它是指政府把手中的国有股卖出去,由社会公众购买,从而使国企的股份分散化、私有化(或称民有化),逐步把国企变为民企。可见,它是企业的外部治理结构,其行为价值取向是朝市场导向型转变。
虚拟私有化只是一种当前的、过渡的国企治理技术,其有效性不如国有股减持和民有化。最终,当我国达到“全民皆股东”的高度时,国有企业的战略布局也就调整适当了,企业成了市场导向型的治理结构,当然也不存在国企顽疾了。届时,虚拟私有化将完成其历史使命。
注:本文原为会议发言稿,后被《新青年●财富》杂志出于篇幅考虑而略加删减后发表于2003年6期。感谢英国NAPIER UNIVERSITY大学、武汉大学张昕博士整理并提供本文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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