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法治化困难与对策

  中国法治化面临的困难很多,非本文上一部分简单的几点可以概括详尽。相对应的是,解决中国法治化的困难是一项大型工程。需要全社会全方面努力,这里讨论的对策仅是更新、加快中国法治化的必不可少的比较紧迫的几点:
  1.加强党和政府自身的建设,改变与法治不适应的领导方式和习惯,创造出适应并能促进法治化的政治领导层
  中国社会科学院钱弘道研究员认为:“法治的最大困难就在于公权力的滥用得不到有效的制约”。故要想实现法治,首先要解决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国家领导层的法律思想与政治体制中的法治化问题。党与政府要更新认识,通过自身的建设,主动接受法律的约束,“真正落实依法行政,减少甚至消灭公权力滥用的现象,并且引导、促动法治建设。”
  2.发掘本土法律文化资源,展开法律文化宣传、教育工作,完善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西方国家中,法治得以实现依靠的思想文化根源可简单归结为以“个人”为主体的自由理论,这在古代中国是不存在的。但在传统的儒家思想中,存在着以“家”为单位的利益中心理论。二者在本质上有相似之处,古代中国以“家”为单位,注重“家”的利益,要求充分发挥一个家的独立而不受干扰的社会地位。这也充分体现了追求自由的思想,因此,在传统儒家思想中的这种思想可以发展成为建设法治所依靠的文化根源。
  在法治化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与民间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宣传法律至上、人民主权、个人自由等相关观念。政府还要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实现政府与公众法律意识的共同提升,最终要实现的是“转变权力至上观念,树立法律权威观念;转变人治观念,树立法治观念;转变义务本位观念,树立权利义务统一观念;转变厌诉观念,树立依法行事观念”。
  3.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健全各项法律制度,为法治化提供必要的基础
  此方面的工作主要是:A.针对社会问题反映出来的法律空白进行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以宪法为根本法,建立起实用性强、理论充足的社会法律体系;B.针对长期以来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问题,加强权力机关的监督、专门机构的监督、群众监督的法律制度的建设,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监督体制的构成与发挥作用;C.要尽快建立起违宪审查制度,确保恶法不能够存在,违宪可诉。
  4.法学理论界要把握法治的真谛,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在实践中开拓法治化理论的新境界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