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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学教育的几点思考

  基本目标确定后,法学教育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教师应当对法学的主干课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在教学过程中,强化主干课的教学环节和训练,其次围绕主干课程开设相关辅助课,再次是适应学生不同发展目标的需要,开设不同类别的方向课,主要是供学生选择。
  在主干课的开设过程中,对主干课突出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强化基础,要求学生对基础知识要多读、多背、多理解,多做题目并进行强化测试,做到滚瓜烂熟,信手拈来,这是对法学生的最基本的要求。
  要求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开展实务能力的训练,结合教材开设案例分析课,定期开展司法执法的实务运用讲座,培养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此,我们要处理好各种考试和实用性的关系;处理好法学专业与一专多能的关系;处理好学生找工作入门难和进门后能适应的关系。既积极为学生广开就业门路,也确实为社会培养了合格人才。具体采取以下几个结合:
  一、法学教育的学习自主权与学校教育引导的结合。
  从信息学的角度看,学习是知识或经验即信息的获取;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学习是社会化的过程。我们的教育就是一个为受教育者提供学习的过程,而学生的学习过程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个受教育的过程,教育和学习是互动的。
  教学是一个特殊的认识过程,是通过教师的传授与学生的接受的过程,它具有综合性和复杂性,涉及到教学内容、教学原则、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手段。
  教学方法应强调引导学生去思考、去发现和总结完善知识。而教学目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来实现。教学过程的设计是对教学发展进程作出的步骤安排。教学过程的控制是为达到教学目的和实现教学过程的设计而采取的措施。
  二、加强基础理论教育与实例教学的结合。
  对学生基础知识和实务的训练要具有针对性,主要就是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考试)。对实务的训练,一是要加强个案分析并通过多个个案的分析、归纳,总结出规律性的内容;二是请司法执法实际工作者开展具有综合性运用法律知识的讲座和讨论;三是教师本身也要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方式,注重加强司法执法的实践锻炼,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要只会讲书本,缺乏实际性。四是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
  作为一位法学教育工作者,如果还是抱着原来的观念,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仍然得过且过,为教书本而教书本,脱离社会,脱离实际,不考虑学生的职业准入问题和就业问题,学生毕业学无所用,最终会导致学生厌学,弃学。教师只有提高教学质量,想学生所想,急学生所急,考虑学生的就业问题,才能使法学专业的发展如同雨后春笋,如芝麻开花节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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