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域名抢注的合法性
THE BRIEF ANALYSIS OF THE LEGITIMACY THAT THE DOMAIN NAME REGISTRATION IS FORESTALLED
赵伯初
【摘要】域名作为网络时代的新型资源,属法律上的无主物。在其注册过程中,经常发生与在先商标权相冲突的现象。此时,除驰名商标外,商标权并不能自动延伸到域名领域;对普通注册商标的域名抢注若是没有恶意应予以法律保护,是合法行为。
【关键词】域名 域名抢注 无主物
【全文】
互联网的广阔空间,原来渺无人迹,突然人声鼎沸,人们使用各式计算机就像人们当初赶着马车,进行西部大淘金一样,大规模涌进互联网。突然间,一片广大的、在法律上“无主”的天地----域名,展现在现代罗宾逊们面前。人们发现“荒蛮的西部”(wild west),出现在了域名领域。发生在2000年的宝洁公司诉上海晨铉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又一次让人们认识到域名的重要性。在该案中,宝洁公司(原告)诉称晨铉公司(被告)将其“safeguard”注册商标注册在被告的域名中,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是一种恶意的抢注和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人们不禁会问:什么是域名?什么是域名抢注?域名抢注真的无效甚至违法吗?域名抢注有没有合法性?等等。为此,本文将对域名抢注的合法性作一理论上的分析和探讨,以便读者对此类问题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一 域名的含义
所谓域名,又叫网络域名称,其英文是Domain Name,是一种用于互联网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地址系统。 在互联网上,为了使信息可以正确地传送到目的地,连接到Internet的每台计算机必须拥有如电话号码一样的在网络世界的惟一地址,即IP地址。但由于IP地址是由小数点分隔不大于255的四段数字构成,如:204.71.200.69,其有很大缺点,即难于记忆并缺乏直观性,仅从这一串数字则无法搞清楚自己将要访问的是一家电脑公司还是政府机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域名”应运而生,即为网络上的计算机取名,然后通过域名服务器(DNS)将域名转换成IP地址,从而记住域名便可。如上述IP地址对应的域名“yahoo.com”,只要上过网的人恐怕没有几个不知道的了。
目前,域名呈现出等级状态,被分成顶级域名,二级域名,三级域名等等。顶级域名又有国家顶级域名和国际顶级域名之分。 国家顶级域名是目前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按照国家代码进行分配的顶级域名。如中国是“.cn”,英国是“.uk”等等。国际顶级域名是指没有国界之分,用以表示域名注册人的类别和功能的顶级域名,共有3个,即“.com”(代表商业性组织),“.org”(代表非营利性组织),“.net”(代表网络服务者)。如兰州大学的域名是“lzu.edu.cn”,其中cn是国家顶级域名,edu是二级域名,三级域名lzu才表示兰州大学的网上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