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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那么,我们现在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社会契约建立的吗?当然不是。而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的革命战争,通过无数先烈艰苦奋斗流血牺牲建立的。这就是通常讲的国体,也就是什么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成为统治阶级。有人曾经出书,把我国在经济困难时期的票证收集起来,说明如今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发展,这当然是有意义的。但是,有的人竟然用此来控诉所谓“计划经济”,那就不对了。在旧社会,在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对于普通老百姓是否发过什么票证,那时物资是否也出现过紧缺?笔者曾经询问过年近九十的老者,他说绝没有的事情。没有新中国,没有人民当家作主人,发什么票证!又有谁发票证。所以,历史地、全面地、客观地和辩证地看问题,避免形而上学和片面性、绝对化的思维方法,是极为重要的。至于通常说的“契约”即在民事领域的合同,是在现阶段必须利用和发展的一项社会关系和制度,但是把它扩大到整个社会历史领域来解释国家和政权的起源就错了。
  在关于国家和个人关系的问题是,主要表现为两种错误倾向,也就是国家主义和自由主义。所谓国家主义,又叫国家至上主义,它否定个人的存在和本质,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完全割裂和对立起来,主张只有国家利益才是至上的,个人利益是微不足道的,从英国的思想家霍布斯,到德国思想家黑格尔,他们关于国家的学说,都是国家主义的。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也形成了浓厚的国家主义的思想传统和影响。所以,我国历史上公民个人的利益很少受到重视和保护,至今这种影响也并没有完全肃清。
  与国家主义相对应的就是自由主义。这是十九世纪初期开始出现的一种资产阶级思潮。法国的孔斯坦、英国的边沁和穆勒是其主要代表。他们提倡个人的活动及其发展的完全自由,国家仅仅保护人身安全和私有制的不受侵犯,包括既不受无产阶级的侵犯,也不受国家的侵犯,即国家不应干预经济生活。这种思潮原来是对付封建主义统治,但是资产阶级掌握政权以后,就用此来对抗社会主义了。
  无论是国家主义或是自由主义,其共同点都是在国家与个人之间关系上违背了辩证法,割裂了两者的有机联系,片面强调一个方面。作为马克思主义者,既要反对国家主义也要反对自由主义,我们提倡的是社会主义,是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辩证统一论者。也就是说既要维护代表和体现每个个人利益的国家利益,也要维护个人的利益。当着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要考虑具体情况,权衡利弊,作出适当选择,不可以笼统地认为任何时候都要无条件的使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当着个人的正当利益不放弃,又有其他解决办法,国家利益不受损失的时候,应当考虑照顾个人利益;当着不放弃个人利益,没有其他办法解决时,也就是说国家利益要受到损害时候,应该放弃个人利益,维护国家利益。因为毕竟国家利益是反映和代表每个人的利益的。我们要积极提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坚决反对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和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思想和行为。同时,我们也必须防止、避免和反对有的人打着所谓维护国家利益的幌子,干着既损害个人合法利益,也侵犯国家利益,败坏国家声誉的勾当。
  国家权力是一种公权利,不是私权利,是国家为实现自己的职能而由宪法和法律赋予特定机关和人员的权能,是为实现、维护和保障社会主义国家公民权利的一种法律地位和资格。我们的国家干部即国家公务员,首先要明确的是,自己手中的权力,不是获取个人利益的特权,绝对不是旧社会和一切剥削阶级社会中的一种“肥缺”,也绝对不是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国家利益和危害社会的护身符,而是为人民服务的一个手段,是为社会贡献的岗位和机会,是社会公仆和人民勤务员的资格证书和身分证。
  
  (三)讲正气,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
  
  江泽民同志在1995年8月就指出:“讲正气,是中华民族也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古语所说的‘吾善养吾浩然之气’,‘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等等,都是讲一个人必须树立正气,必须有正义感。有了一腔浩然正气,才能无所畏惧地前进,才能不屈不挠地为国家为社会建功立业。……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是全党同志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树立和发扬的最大的正气。大大发扬这种正气,以权谋私、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邪气就滋长不起来。要教育干部自觉地树立正气,坚决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论党的建设》,第190——191页)
  树立正气,核心是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中央关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也明确指出,为人民服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同时,它不仅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也是我国整个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从马克思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关于巴黎公社工作人员“应当要为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服务”和做“社会公仆”的思想,到毛泽东同志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提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1949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到“五四”宪法和现行宪法都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都提倡和坚持这一思想和宗旨。邓小平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也强调提出“领导就是服务”的思想,说明了为人民服务思想和宗旨的极端重要性。
  要做到为人民服务,首先就要确实坚持我党的思想路线,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要做到为人民服务,就要坚持和发扬我党长期形成的三大优良作风,即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
  理论只有联系实际,理论才有意义。理论是从实际中来的,是为了指导实际的。理论也只有在实际中,它的真理性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长期形成和坚持的根本工作路线,中国共产党如果离开了群众,不仅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不能成功,甚至连民主革命的任务也不会完成。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区别于其它政党的显著标志,是共产党有生机和活力的表现。
  要做到为人民服务,必须树立“社会公仆”的观念,切实破除作官当老爷的思想。官僚主义是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产物,是共产党的大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大敌。无产阶级革命领袖列宁、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在他们的一生中,可以说,同官僚主义斗争花费了不少的时间。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官僚主义问题仍旧存在,并且危害不小。那种国家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在群众办事时的所谓“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作为领导干部,那种不深入群众,不调查、不研究,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玷污了中国共产党的声誉,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要做到为人民服务,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可以说,没有监督,就没有法治,就没有什么清正廉洁可谈。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证明,权力失去监督,就要发生腐败。一个不要监督和逃避监督的领导,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领导。我们领导干部的权利是广大人民赋予的,要想掌好权、用还权,就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手中权力的来源,时刻牢记不要辜负群众的期待和希望,就要事事处处自觉积极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我国历史上关于道德修养问题上提倡的“慎独”的修养方法和修养境界,以及在六十年代“大庆”石油工人所提出和做到的作风,是很需要继承和发扬的。
  对于新时代的领导干部,党中央要求提高其全面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科学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等等。什么叫素质,素质内涵到底是什么?是需要每个领导同志认真研究和深入思考的。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
  
    二、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律的治理,是一种有规则的治理,法制是社会文明的表现。在五十年代作为我国政法工作领导人的董必武同志曾经说过:“人类从进入文明社会以来,说到文明,法制要算一项,虽不是唯一的一项,但也是主要的一项。简单地说,国家没有法制,就不能成为一个国家。”(《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法律出版社,1986年2月,第520页)在旧中国,不是没有法律,我国唐朝的《唐律疏义》与古罗马的《查士丁尼国法大全》和《法国民法典》一起,还是具有世界影响的三大著名法典呢!在旧中国,不是没有法律,而是没有法治,更确切些说是没有与民主政治相联系的法治。长期的封建专制统治,皇权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建国以后,我们虽然建立了民主制度,也制定了一部非常好的宪法和不少的法律,但是由于法律虚无主义思想影响和其他因素的存在,宪法和法律没有应有的尊严和权威,甚至发生了肆意践踏法制和疯狂侵犯人权的所谓文化大革命的悲剧。直到今天,认为法律只是管普通老百姓的思想影响仍然没有完全肃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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