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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认识和正确评价建国以来法制的历史

全面认识和正确评价建国以来法制的历史


巩献田


【关键词】法制 马克思主义
【全文】
  对于历史的认识,直接影响到对于现状的判断。毛泽东早在六十多年前年就告诫过我们,要研究现状,研究历史,学习马克思主义。关于我国法制的一段历史的认识、理解和研究,对于正确认识评价建国以来的整个历史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在认识和评价这段历史的时候,要客观和全面,绝不能主观和片面。      
  
  一、不可回避问题与主义
  在党中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光荣而又艰巨的历史任务中,贯彻和落实十六大精神,力求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理解和解决包括我们检察工作在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是我们几乎每天在做的事情,也是任何人都不能回避的问题。尽管有人在主观上想多谈论和解决些实际问题,尽量避免谈论和思考主义,但这既是不可能的,也是办不到的。例如,谈国际局势的时候,就有什么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多边主义,某某主义等;谈经济全球化问题,就有爱国主义和经济扩张主义等;伊拉克战争期间及其以后,还有所谓恐怖主义、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等;“非典”突然来了,就有实行人道主义和发扬共产主义风格之说;反对家庭暴力,主张打倒大男子主义;在市场经济秩序中,发现有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暴露了少数人的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同时我们还看到和听到为了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揭发者和举报者表现出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以及不怕打击报复的英雄主义;在反腐倡廉过程中揭露出腐败分子的享乐主义、纵欲主义的同时,也暴露了干部队伍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发现大多数干部群众在抵制腐败、坚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显现出来的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理想,等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主义”伴随着问题而发生,问题发生在哪里,那里就有“主义”。
  我国早些时候,人民出版社就出版过刘建国主编的叫做《主义大辞典》的,其中收入了2352个词,也就是说有2352种“主义”。实际上还有不少的“主义”没有收入,而且新的“主义”还在不断发生。在该辞书的序言中提到:“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全面地了解和审视关于在人类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各种‘主义’(principle),对于我们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将会是大有裨益的。”问题的解决和谈论主义似乎是不可以分开的。可惜,该辞书并没有对于“主义”这个概念本身进行解释。
  关于主义,《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的:1、对客观世界、社会生活以及学术问题等所持有的系统的理论和主张:马克思列宁主义,达尔文主义,现实主义,浪漫主义。2、思想作风:本位主义,自由主义,主观主义。3、一定的社会制度;政治经济体系:社会主义,资本主义。
  笔者本文谈的主义作为理论和主张,尚欠系统,所以与主义的第一种含义有一定差距;说是一种思想作风,是很有道理的,因为讲话和写文章,也是讲演者本人和作者思想作风的一种体现,但本文论及是主义似乎不仅仅限于思想作风,而是一种尚欠系统和理论化程度不够高的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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