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认为是“无知”或对无知的一种清醒态度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减震器。稳定的制度结构不一定带来稳定的现实结果,哈肯就曾纳闷我们的社会是如何避免类似于混沌的那种高度不稳定的。我想,除了利他主义和同情心这些美好的东西之外,再就是这张无知之幕,我们对“我们是无知的”认识使我们不会过分地冒险。我不太喜欢那建立在完全利己主义和完全理性上的Arrow-Debreu竞争均衡。就象缺少嫉妒型效用函数的社会太单调,没有利他型效用函数的社会则甚不可爱,完全理性的社会也就失去了进化和复杂性。虽然我强烈地喜欢Arrow-Debreu模型那令人惊叹的美,并且我还知道它是那个迄今为止最重要的经济思想——“看不见的手”的让人可接受的说明,但我觉得它太精致了,精致得以至成为立在剃刀刃锋上的东西(即便我们知道有许多关于其稳定性的证明)。
博弈者的知识中的连续性之重要实际上涉及到他的知识的预见性。现在我们在研究者的角度提一个一般的问题,博弈解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使得博弈成为可预言的(predictable)。如果我们定义理性为博弈者不选择按照其偏好和信念的劣策略,那么随着博弈者的理性的弱化,他的策略范围也越大,行为越不具有可预测性。博弈理论的预见性受两个问题的困扰。一是任何定义良好的博弈总存在完美纳什均衡,但许多均衡策略是混合策略(博弈者以一定的概率随机地使用他的纯策略);二是并非所有的博弈都只有一个均衡点,在存在多重均衡的情况下,哪一个均衡解才是可行的呢?
博弈论今天的发展表明,出路在于如何刻画博弈参与者的理性,通过加强均衡概念的条件使之更可信。因为在技术决定了博弈的基本结构(博弈者的策略集合,在他们之间如何分配博弈所得,等等)的前提下,是他们的知识和信息结构决定了博弈的解。这就是博弈论中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完美贝叶斯均衡,序贯均衡和颤抖手均衡等一系列解概念提出的原因。但这个过程会收敛到一个确定的能够统一处理所有博弈问题的解概念吗?这个解概念会是唯一的纯策略解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因为如果肯定的话,那么梵学家打赌就永远不会输了。
打赌的实际结果对博弈者而言可能是不知道的——虽然他通常会以为他至少部分地知道。现在我们关心的是,这个过程在观察者看来是不是一个严格决定的过程,即,如果事前均衡的存在性是先验确定的,那么它是否唯一;如果博弈者的非完备理性是过去的历史赋予他的,他对未来的非完全理性的选择是否也一定是如此且必然如此?这个问题可以归结为,观察者是否有一个严格形式化的公理体系来推演出关于存在的所有命题。哥德尔定理启发我们,肯定不能说总是如此。我们会发现博弈者有时处于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的两难处境,但现实总要二者择一,是左是右就靠掷色子来决定吧。 我认为这种多重可能性中作随机选择时的对称破缺(symmetry-breaking)(或打破平局(tie-breaking))是博弈论本质应该有的最重要的东西之一,非如此我们不能恰当理解一次博弈中的混合策略(一次意味着只能选择一种纯策略),也不会理解多个纳什均衡中筛选时的随机选择(如性别战博弈)。所以,“自然无飞跃”这种单纯连续的观念是不恰当的,甚至突变理论的开创者托姆把突变视为严格决定论的也有失偏颇。真正的突变应该是进化过程中对称破缺式的分叉,过去的历史决定的是舞台,最终演出效果还要看演员发挥。
我们以囚徒困境为例来说明多重均衡的选择。著名的无名氏定理指出,在无限次博弈中那些相对于非合作均衡解是帕累托改善的解也有可能出现;霍华德的元博弈也使得解的范围扩大到包括合作解;“四人帮”模型也指出,即便有限次博弈也存在合作解;最近毕奇亚里和格林 建议,如果在“同一性假设(identicality assumption)”下接受博弈者之间的相关性,那么一次性博弈中也会出现合作。但是,合作解或非合作解的出现有一个对称破缺机制起作用:我选择不合作,是因为我预期你会不合作,而你会不合作是因为预期我会不合作;类似地,我选择合作是因为我猜你会为了长期利益选择合作,而你选择合作是因为你猜我会为了长期利益选择合作。现在我们考察能达到均衡解的途径。因为我选择合作当且仅当我相信你相信……我相信你相信我会选择合作,你选择合作当且仅当你相信我相信……你相信我相信你会选择合作。这个推理过程会导致一个无穷回归,正是这种回归的循环和相互缠绕——博弈的本质特征,说明其中蕴藏着一种对称破缺式的“创造性”。合作解和非合作解的出现取决于随机的对称破缺,因为它们取决于不同的知识前提。证明不了“你相信我会选择合作和我相信你会选择合作”是必然的逻辑结论,“我不相信你会选择合作和你不相信我会选择合作”可能同样满足与基本知识结构的协调性。在多个纳什均衡之间的筛选问题也可以作类似的理解。所以,随机性给多重均衡和混合策略留下了一块地盘,我们只能接受它们。而实际上,我们作为一个社会在与自然博弈时,也正是允许个人自由选择(从客观观察者的角度来看是随机策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