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中国法治何去何从
贺卫方
【关键词】无
【全文】
纪之交,我们驻足展望,对中国法治以及法学的未来走势略作讨论——
在20世纪末,党的15届5中全会关于“十五计划”的建议中,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这应是我国在新世纪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个提法也有重要的新意,即将十五大确认的这个“治国基本方略”,提升为“重要目标”,亦即将法治从作为治国工具与手段、策略,上升为价值目标。这就要求在党政干部中实现法治观的进一步的转变,要按照现代化的民主精神与法治理论去治国、治权、治官、治党,而不只是依法办事,治民。这就要求进一步改革为邓小平早已批评过的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调整旧有的、不适应经济发展和政治民主化现代化的权力结构;进行适应的分权和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实行党政分开、依法行政和司法独立。这更要求落实五中全会提出的“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的方针,这也是一项新的目标与任务。
法治的核心是宪治,依法治国首要的是依宪治国。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和国家权力的委托书和监控者。因此,实行法治就是要实行社会主义宪政,就是要使民主法制化,法制民主化,制定保障
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与自由和其他有利于扩大公民政治参与、有效地监控下放权力的法律。
随着我国参加WTO,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法治的一些规则逐步世界化,人权与公民权不只受本国法律保护,也受国际社会的关注和维护,乃至一定程度与范围上受制于国际社会权力和超国家权力这就要求我国的法治必须适应时代精神与世界潮流,否则也难以立足于当今未来的法治世界。
郭道晖:中国法治必须适应时代精神与世界潮流
在20世纪末,党的15届5中全会关于“十五计划”的建议中,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这应是我国在新世纪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个提法也有重要的新意,即将十五大确认的这个“治国基本方略”,提升为“重要目标”,亦即将法治从作为治国工具与手段、策略,上升为价值目标。这就要求在党政干部中实现法治观的进一步的转变,要按照现代化的民主精神与法治理论去治国、治权、治官、治党,而不只是依法办理,治民。这就要求进一步改革为邓小平早已批判过的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调整旧有的、不适应经济发展和政治民主化现代化的权力结构;进行适应的分权和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实行党政分开、依法行政和司法独立。这更要求落实五中全会提出的“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的方针,这也是一项新的目标与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