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根本大法,不是一个束之高阁,对一个国家起美化作用的法律文件。我们需要思考,如果行政机构可以制定许多规章来把
宪法许诺给人民的权利轻易剥夺的话,我们的
宪法尊严又从哪里去寻找呢?所以必须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如果这个事件最终没有办法获得我们所预期的制度效果,我们今后还会不断地奔走呼号。 [15:40]
[大话中油]:有人说你领衔发起限制国家权力,是吗?
[林涛吼]:请问贺教授,你对你们的上书有何预期? [15:42]
[贺卫方]:请允许我把这两位网友的问题一并回答。其实我并不是所谓的领衔发起人,我们五个人提起的建议书,实际上五个人都是居于同样的地位,我们中的几位更年轻的学者起的作用非常大。另外,我还参与了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个建议书。另外在此前我们都知道有三博士的建议书。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人是冲在了前面。这也许可以表明,在走向法治的过程之中,法律人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了他们的使命。
关于效果问题,我在上面说过,我们希望能够由此而启动国家的违宪审查机制,因此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给予厚望。我也相信那里的不少人也对于维护
宪法的尊严有着强烈的愿望。不过,能否通过这一个事件就带来那样重大的效果,还是不敢奢望的。但是,可以预期的是,这起引发全国上下如此关注的事件很可能导致收容遣送办法的重大修改。 [15:44]
[直言了]:按照您的收容遣送法是“违宪”的理论,外国人在中国犯法是否还能收容和遣送回国? [15:44]
[贺卫方]:这涉及到
刑法的管辖问题,外国人在中国犯罪,我们有一整套的法律制度加以约束。有些人因为他们具有外交官的身份所以不属于中国法院的管辖,因而可能通过外交途径让他们离开中国,而不会直接由我国法院审判。当然中国的外交官在国外也具有同样的待遇。不具有外交官身份的外国人在中国的犯罪,我们的
刑法以及一些双边协议中具体规定了相关的管辖规则。不过这跟我们今天讨论的收容遣送制度不是一回事。 [15:45]
[草民甲]:问一个法制教育的问题,从初中开始学校就有法律课,但总觉得对于公民法制意识的形成缺少了点什么? [15:46]
[贺卫方]:的确非常得缺少,不只是缺少了一点。实际上我们从初中开始开设的法律课程,多数情况下不过是对法律条文的一种背诵,而缺乏对法律原理的解说。实际上,法律教育的更重要的一个课堂是国家权力的运作过程本身——它是我们邻居到法院打官司回来所谈的感受,是我们在街上遇到警察,警察对我们的和颜悦色或者恶声恶气,是我们看到国家最高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对法律严格的遵循,是各级官员忠诚于
宪法、像爱护眼睛一样维护
宪法尊严的那种态度……这是我们每天都能遇得到的法律教育。所以法律教育的课堂应该得到更大的拓展;我们的政府官员,我们的人大代表,我们的法官,我们的检察官,我们每个普通的警察,都应当深刻地意识到自己所承担着的法治教师的角色。 [15:47]
[打死我也不说啦]:某些违宪的东西应该取消我想这是肯定的。但马上取消您认为一定会引起社会动荡吗? [15:49]
[贺卫方]: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很难回答。这似乎是一个社会预测的问题,你知道法律人是不回答假设问题的。我不认为取消收容遣送办法马上会引发所谓的社会动荡,因为这个制度从设立之初的目的就是为了救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除非仅仅是那些乞丐们就能够引发了社会动荡,而我们都知道乞丐最多只能够给一个城市的形象带来某种负面的影响,多数情况下他们不会引发社会动荡。相反,现在的收容站里有90%以上的人是不应该收容的,他们被不合法地侵犯了人身的自由,而且还遭受殴打、虐待和盘剥,这种对社会弱势群体采取的压制办法反而会引发广泛的怨恨和社会动荡。 [15:49]
[真正真正]:为什么要收容审查,我国这一制度建立的
宪法依据是什么? [15:51]
[贺卫方]:正是因为收容遣送制度在我们看来是违宪的,所以才提起要求全国人大来进行合宪性审查的要求。所以,我不认为它具有
宪法基础。 [15:51]
[革命形势一大大好]:为何西太后当年为小白菜案可以撤掉那么多昏官,如今广东仅仅是给几名副职小小警告处分? [15:52]
[贺卫方]:这个问题非常好。杨乃武小白菜案是许多人耳熟能详的。我们也知道那个案件导致了浙江地方以及其他层次的许多官员丢了官职,甚至被判刑治罪。但是,那个案件毕竟是一个人治社会里面的典型案件。我们今天不可以希望以一种解气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例如,只要与事件沾边的官员都不分青红皂白地施加最严厉的处罚,让我们能平民愤,以为这样就能够使得我们社会建立良好的制度。这是不可能的。看看过去的时代里,对于贪官污吏,我们满门抄斩、株连九族,不知道杀了多少,但是,问题解决了么?一点都没有。实际上,在一个法治国家,重要的不仅仅在于犯罪得到应有的惩罚,而且使得不同地方、不同时间的犯罪都得到平衡的惩罚。我们要警惕过分地依赖民愤,追求大众快感,这样的心态和做法是相当危险的,因为很有可能导致社会中报复主义的盛行。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