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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中国宪政的九大支柱(2003年10月28日在南京财经大学的报告整理,有删改)

  我们不断的想方设法了解里边的情况,里边的朋友能不能想方设法推动一下?里边的朋也说:“好!我们在里边推,你们在外边喊。里应外合,一定要把这件事做成!”
  但是现在看起来,我们的政府做出了一个非常好的回应——2003年6月18日,国务院办公会议废除国务院1982年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另外制定《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治办法》。——我们取得局部性的胜利!好几个朋友打电话,向我表示祝贺。这个意义不可低估——人民提出了要求,而且这种要求是一种比较愤怒的,政府积极回应了这个要求。这个情况可以说是1949年以来的第一次——从来没有过我们要求废除一个规定,你要求他就废除,有时候是你越要求他就越不废除。这样一个发展就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新一届政府尊重民意,体贴民情,群众利益无小事,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精神。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感到遗憾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怎么到现在还是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我们看不到他任何积极的去回应我们要求的行为。这就让我感到非常奇怪了,不理解了。那么这是一种政治体制的问题,政治体制不改革,看来人大的活力很难被激发出来。
  政治体制改革还涉及到自由的问题,尤其是公民的政治权利。我们看到这些权利正如宪法所承诺那样非常的多元化——比如我们有新闻出版的自由。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跟美国人一样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享受这样的自由。
  但是当你真要去行使这样的权利的时候,就会发现:门口挂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此路不通!”你没有办法获得这样的权利!——在这个国家里边,有明确的规定,那就是所有的媒体都不允许特权化。我们看到西方国家,绝大多数国家的报纸,电视台都是有私人来办的,而我们的都是由国家来办的。你们知道,国家如果控制了媒体,就意味着政府可以向人民发布对他有利的信息而过滤掉对他不利的信息——我们看到的是一片形势大好。比如文革期间,我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但是我们的报纸天天在告诉我们——头版标题上写着“敌人在一天一天坏下去,我们在一天一天好起来”;“我们的形势不是小好,不是中好,而是大好!”;“我们要胸怀祖国,放眼世界,我们一定要记住,全世界还有2/3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需要我们去解放他!”我们小的时候,教我们被这一段。我们十岁左右的时候,真的生活在很“幸福”的状态之中。因为我们知道,我们中国是世界最最“富裕”的地方,生在红旗下,长在甜水里。我们一定要去解放美国人民......
  你们知道,这完全是一个令人痛苦的结果。新闻控制让我们无从了解外界世界,我们只能是官方告诉我们什么信息,我们就知道什么信息。所以有人批评说《真理报》——苏联共产党的报纸《真理报》除了每天的日期是真理外,没有那一条是真理,而是罪恶的谎言报!
  我们没有真实的东西,这是我们媒体管理上的一个问题,那么我们能够改变这样的问题,让我们的人民真正享有言论出版的自由,他们可以随便办报纸,他们可以随便办电台......这都是完全可以的!但是我们的宪法,我们的法规中的这项权利还无从实现。
  我们有宗教信仰自由,但是我们的信仰自由只限于去信仰政府认可的一种所谓正教——基督教,道教,佛教,伊斯兰教......那么信仰自由包不包括信仰邪教的自由?这点在我们的宪法上没有很清晰,很明确的规定。当然这个问题值得大家去思考——到底信仰自由是不是只包括信仰政府允许信仰宗教的自由?什么叫信仰自由?
  正如言论自由是不是我们只能够说政府同意我们说的话才叫言论自由?你们听没听说过一个美国人和一个苏联人,社会主义国家的苏联人,两个人标榜自己有言论自由——美国人说:“你有这样的言论自由吗?我可以跑到白宫门前,当着我们总统的面,振臂高呼:‘打倒美帝国主义!’我们总统拿我没办法,他绝不敢派警察来抓我!这就是言论自由!”苏联人说:“这有什么奇怪的?我也有这样的自由呀!”苏联人说:“我可以到克里姆林宫的门前,当着我们总书记的面,振臂高呼:‘打倒美帝国主义!’”所以看起来是,我们的自由是说政府允许我们说的话,就叫自由! 
  再比如我们有游行示威的自由,你们知道游行示威是在一个民主国家里边,人民表达自己有关事务,尤其是对政府行为不满的常见方式。在西方国家,游行示威是家常便饭,你们到伦敦去参观的时候就可以发现:他们的国会门口也好,唐人街前也好,常常有游行示威的。他们是划出一个地方来,警察来保护,来维护秩序。然后他们就天天在那里喊,今天这波人来喊,明天那波人又来喊,反正是跟政府过不去!但是我们好像没有这样的游行示威的自由:在美国轰炸伊拉克的时候,全世界都在抗议,我有两位朋友对美国的这样的一种世界警察的行为表示不满,他们也要抗议。这两位朋友到北京市公安局申请,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一直这样锲而不舍的申请,最后直到批准。批准了就要具体规定一下游行示威的时间,地点,人数等等。按照申请,在天安门广场集合,然后游行路过王府井大街,然后往右拐,就到了美国大使馆,我们要把我们的抗议书信交到美国使馆去。“哦!对不起,这妨碍安定团结,所以你们游行的地点我们给你确定的北京市日坛公园”。大家知道,日坛公园,一个极小的公园。有一个朋友在网上说“那还不容易!我昨天已经在我家客厅里边游了三圈了!客厅里边游也算!?”公安局说:“那么游行人数,200人太多了,要减少到100人。游行时间从一下午减到一小时之内结束,所以说四点到五点你们可以游一游。另外游行期间,不准喊口号,打标语,更不许接受采访!”这个游行意味着没有人可以出声。但是政府总算批准了这一次游行,不容易呀!所以他们回去以后互相通知了新闻界。结果第二天快游行的时候,公安局打来电话:“请你们来一趟”。然后就去了。“谁叫你们通知新闻界的?”游行组织者说:“法律上没有哪条规定限制我们通知新闻界呀?不打标语,不喊口号,不接受他们采访就行啦呀!他们拍拍照,摄摄像,我们让全世界人民知道,我们在日坛公园游过一次就行了!”“不可以!你们违反了纪律,所以你们游行的人数从100人减到50人,改到中午12:00-1:00,你们回去准备吧!”结果那个人一肚子气:“老子不游了!”结果,我们中国人民唯一组织的一场反对伊拉克战争的游行就胎死腹中,令人感到遗憾。我们宪法所许诺给我们的权利到底到哪里去了?我们的政治权利到底还有没有机会去行使?你们知道,我所在的北京大学的学生是最喜欢游行示威的,但是他们经常申请,要么不批,即使好不容易批了,说你们可以往北游,但北大往北就是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艰难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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