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密斯特於!
庞从容
【关键词】法学家 人文关怀
【全文】
哈罗,密斯特於!
於兴中博士:男,生于1956年,1982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外语系,获文学学士学位,1985年5月至1986年9月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思想史研究所访问学者,1988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1991—1995年期间分别获得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3—6月为北京大学访问教授,1998年9月为哈佛大学高级研究员、讲师,研究方向为法律与社会理论、法律文化。2000年受聘香港中文大学教授与西北政法学院教授。
——摘自《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理论学科点》教授资料
目前所见到的学者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对我影响最大的正是於兴中先生。记忆中的於兴中先生绝不仅是以上资料中所写的这么一幅干巴巴的样子。
第一次见到於兴中先生是2002年6月。他是我们西北政法学院法理专业受聘教授。那天,天气很热,我们研究生的教室很小,座位大约只能容纳二十多人,但是那天可能多了一倍的学生,自带板凳坐在过道间,讲台与学生座位间的空间也坐满了人。面西的墙上镶嵌了三个窗户,万道金光飞跃而进。大家金光焕发、心情迫切地等待这位哈佛大学的博士的到来。八点未到,於先生就来了,我们的目光如同聚光灯一样立刻汇集在先生身上。没想到,这么大热的天於先生竟然穿着一套深色西装,淡蓝色的衬衣,连领带也一丝不苟。他中等个头,看起来非常年轻。头发漆黑亮泽微微卷曲,皮肤白净,五官凹凸有致。几乎在第一眼,他就获得我们所有学生的一致好感。大家情不自禁地鼓掌欢迎这为远道而来的客人,他回报给大家一个温和的微笑,真是一位气质儒雅先生!
先生首先作了简短的自我介绍,在国外的时间长了,英语说的非常流畅自如,而且在去国外之前,他就是我们学校的英语老师。相形之下,他带着甘肃口音的普通话就不那么标准了,他为此面带羞涩地表示了歉意。由于天气太热,拥挤而窄小的教室又没有空调,先生额头上汗如雨下,他征询我们的意见是否可以把他的领带解下,西服脱掉,因为在西方穿着整齐是表示对别人的尊重。我们当然赞同先生不要如此拘于礼节,但是我们都笑了:先生实在是很可爱!他对上课提出了要求,很简单,就是要求我们在他的课堂上能够畅所欲言,观点可以不同,水平可有高低,在这里,大家都有平等的发言权,他尤其倡导学生之间所进行的争论、探讨与交流,认为这种方式最能相互启迪能达到最好的交流效果,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所思所想都会有他的独特与闪光之处,可能对于别人就是一扇打开思维的门。余后的日子里,先生的课堂上总是时时充满了畅所欲言、自由轻松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