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高呼声讨中的低吟反唱 ——关于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静观与思考
司马当
【摘要】关于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静观与思考
【关键词】阜阳劣质奶粉
【全文】
公安局说本不应该抓他,检察院说我们也不想起诉他,法院说他应该是无罪的,律师也作了无罪辩护,可他还是被判了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引自一位涉案当事人家属的哭诉
一、背 景
可以这样说,截止到目前,国内所有新闻媒体几乎都参与过“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报道。拒不完全统计,在全国对阜阳劣质奶粉一片声讨的最高潮时期——2004年4、5月间,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在阜阳的记者就达四十多人。阜阳这个本来就缺少辉煌的城市,继大贪官王怀忠案件之后,又一次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责骂的对象。特别是在2004年6月22日,新华社安徽记者站的文章《阳奉阴违为哪般》披露了阜阳市太和县因劣质奶粉事件被撤职开除人员仍在上班的情况后,又一轮问责风暴使数以百计的官员受到了各种处分甚至丢掉了乌纱。在这个时期内,阜阳市的各级政府及司法部门的官员在凡涉及劣质奶粉事件的处理上无不提心吊胆,如履薄冰。公安机关不得不把一些可抓可不抓或根本就不应该抓的劣质奶粉经销商统统抓了起来。矫枉过正,这是国人的老毛病了,在这个“非常”时期,谁敢拿自己的“饭碗”开玩笑?律师不是国家公务员,可以作无罪辩护,可律师的声音早被一片声讨的新闻舆论所淹没,于是一起起“报纸审判”“电视审判”就发生在我们面前。
二、真相
笔者在为另一个“小牧人”奶粉经销商朱学军作过无罪辩护后,又有幸成为引爆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第一案的第二被告刘洁的辩护律师,由此看到了有关本案的客观材料,觉得有必要向公众说明本案的真相。
首先引发本案的“大头娃娃”韩奥强并非“举报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第一人”高正的亲外甥。在太和县公安局(2004)太刑技字第0258号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中称“该患儿为抱养儿,出生史不详”。韩奥强作为受害的婴儿,何时出生,为何抱养,被抱养前的营养状况均不得而知。
其次,刘洁从蚌埠的销售商马大成那里购进“伊鹿”奶粉时,马大成提供了“伊鹿”奶粉包装上声明的生产企业内蒙古永欣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其经销商汕头市东方金洋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汕头市卫生防疫站出具的未检出“致病菌”的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也即在主观上刘洁不明知所销售的奶粉不符合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