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行政国家与行政权的控制、转化

  (四)行政自由裁量权大为增长。在19世纪以前,西方国家一般均奉行“无法律即无行政”的原则,行政机关很少有“便宜行事”的自由裁量权。但到20世纪,特别是二战以后,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迅速增长,议会对行政的授权很少限制,许多授权是漫无边际的。议会授权经常使用的表述是:“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作出某种行为;或者行政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作出某种行为,等等。行政机关根据这种广泛的授权,几乎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想怎么干就可以怎么干。
  
  行政国家的成因
  
  行政国家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其最重要的原因有下述五项:
  (一)经济的迅速发展。20世纪,西方国家的经济较19世纪有了迅速,甚至迅猛
  的发展。经济的迅速、迅猛发展导致了私人对“公共产品”(如公共交通、市政建设、社会保险、环境保护、市场秩序、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规则等有形或无形产品)的大量需求。而这些“公共产品”是很难由私人提供的,于是政府的职能和权力籍此膨胀。
  (二)科技的发达和进步。科技的发达和进步既是促成20世纪经济迅速、迅猛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它本身又导致了两个结果:其一是立法权和司法权逐渐旁落行政机关。因为有关立法事项和有关民事、行政案件越来越多地涉及科学技术,而议会的议员、法院的法官往往缺乏对相应事项、相应案件的专门知识、专门经验和专门技能,故不得不越来越多地授权行政机关行使准立法和准司法职能。其二是科技的发达和进步同时提出了对之加强管理的需要,如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交易规则、知识产权争议的处理,等等。这些都是“公共产品”,一般只能由政府生产和提供。
  (三)议会民主的衰落和普通司法单轨制对现代社会的不适应。19世纪以后,由于政党制度的日益发展和多数党内阁对议会的控制,议会民主日渐衰落。议员们在竞选时,往往给予人民种种许诺,但一旦被选上进入议会后,即一切从党派利益出发,完全置人民利益于脑后。议会由于通常为执政党占多数席位,故受制于执政党内阁,议会对政府的监督成为徒具形式。至于法院,本来是行政权的一大制约。但自从法国等欧洲大陆国家建立行政法院,实行司法双轨制以后,普通法院对行政的制约功能大为削弱;由于现代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英美国家的司法单轨制到20世纪也难以为继,加之普通司法程序繁琐,效率低下,司法权越来越多地向行政转移。虽然英美国家的普通司法还保留着对行政司法的最终审查权,但因过多地考虑行政的政策性、技术性等,往往放宽审查标准,使行政更无所顾忌地自由裁量。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