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个体物权而言,制度物权明显的特征就是已经没有个体物权那种清晰、绝对的权利,个体的权利由于受到国家各种制度的约束而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先前已经绝对化的个体权利逐渐变得模糊。个体物权追求个人的独立性和权利的绝对性,而制度物权则表现为个人自由和权利受到控制和约束,权利已不能完全按个人意愿行使,行使权利的同时意味着对制度的服从。
物权变迁的动因
国家的发展变迁是引发物权变迁的直接原因。在氏族公社后期,虽然已经出现了早期国家的身影,如罗马建国以后的王政时期和日尔曼人入侵罗马时的部落联盟,但血缘关系仍然是形成组织体的重要原因,集合人们的政治组织形式仍然是氏族和部落,那时的国家只能称作一种共同体。共同体对每个家庭和个人的影响极其有限,对财产关系和财产占有规则形成的作用微乎其微,行为规则仍然存在于氏族部落之中。所以,早期的身份物权是一种氏族部落内部的财产规则,其效力来自于氏族内部形成的权威和习惯,其适用也限定在氏族、部落的范围之内。
早期国家初步形成之后,国家有了特定的地域概念,对特定地域的居民,不再以氏族、部落相区分。但国家的控制力还是有限的,其强大程度也还不足以达到对社会的直接控制。国王在占有土地以后,为了统治征服的土地,只有采用分封的方式,将全国的土地分封给亲属、随从、功臣,这样就出现了西欧中世纪的等级封建社会。在英国,英王征服英国后,就是把土地分给随从,用一种等级的封建关系达到管理统治全国的目的。在中国西周时代,周王战胜商王以后,也是采用分封土地的方式在全国建立了封建的管理体制。这一较为普遍的现象绝非偶然的巧合,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国家早期,在国家机器还没有完全成熟,没有十分强大时期的一种必然选择。正是在这样一种必然的符合当时历史条件的封建等级管理制度下,才出现了物权变迁历史上的等级物权。
法国大革命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标志,资产阶级被认为是这场革命的代表和推动者。但这场革命的根本原因是国家机器在经历了封建时代的发展以后,日益成熟和完善,它对全社会已经具有了直接控制的能力,国家力量的扩张,已经能够穿透封建屏障直接达到家庭和个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完成了一场深刻的历史变革,它使法国社会由国家旧的等级制的统治方式过渡到了国家对全社会的直接管理,也使法国至此进入近代国家时期。
在法国大革命中,资产阶级扮演了变革领导者的角色,但资产阶级并不是所有这种社会变革的唯一代表,革命也非唯一的途径。古代罗马,第六代国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统治时期,开始了罗马历史上的一场变革,他将罗马城区划分为四个行政区,在每个区设置一个征税官,专管税收征兵调查户口。这次改革,打破了原有的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社会的组织形式,形成了国家以行政区域划分的组织管理方式,罗马国家的统治向前迈出了第一大步。在《十二铜表法》制定之前,罗马正处在一个社会矛盾十分激化的时期,原因在于早期的罗马法律只调整贵族阶层,平民非国家法律的主体,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实际上就是国家控制力的进一步延伸,是平民要求在国家统一的制度下寻求平等权利的一种表现。《十二铜表法》的制定标志着罗马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政治,罗马国家开始了直接对家庭和公民个人的管理和规范,同时也促使了个体物权在罗马的发达和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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