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融入世界经济的中国在对外开放政策上将进入“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的阶段。伴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显现出非常强劲的势头。这一推断主要基于如下国内外相关因素:
1、我国已确定了新世纪初经济发展的行动纲领,在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增强中国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等方面,其理论和政策上都有许多新的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指出: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在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方面有新的突破。鼓励能够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扩大经济技术合作的领域、途径和方式,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跨国经营,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或开发资源,并在信贷、保险等方面给予帮助。这标志着我国鼓励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参与世界市场竞争的目标已经非常明确。
2、我国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已迅速崛起。在“走出去”战略指引下,从中央到各省市,都在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从政策上鼓励企业向海外投资,以逐步使我国经济从依靠国内资源与市场的单向循环转向主要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双向循环。如国家对境外企业中方分回的利润自企业正式投产或投入营业之日起5年内免征国营企业所得税,而不论中国政府与境外企业所在国(地区)是否签有双重税协议;政府还允许境外企业在开业的5年内所获外汇实行全额留成,以用于扩大再生产等。
3、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和目前充足的外汇储备将有利于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通过国内外融资手段获得对外投资、跨国经营的资金。截至2001年底,中国国家外汇储备已达到2122亿美元,这说明中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已经为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奠定了良好的外汇资金的基础。
4、入世后中国企业面对的新的国际环境有利于其走出去。入世后国际市场经营环境的变化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入世后,中国在履行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义务的同时,也将享有相应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有:享有多边的、无条件的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享有“普惠制”待遇及其他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享有充分利用W TO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的权利,享有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参政议政”的权利。上述权利的享有将使中国的产品在最大程度上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并享受到有利的竞争条件,将使中国企业获得开展海外投资与跨国经营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