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欲出国门,须以法律导航
史建三
【关键词】对外投资
【全文】
企业欲出国门,须以法律导航
――史建三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中国不仅在打开国门吸引外资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也在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3年7月底,中国已在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设立非金融类企业7222家,中方投资金额超过100.9亿美元。更为可喜的是,中国的民营企业也已开始了走出国门的实践。
然而,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还面临不少困难,尤其是对东道国法律的把握,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距离。因此,如何帮助中国企业掌握东道国的法律和国际经营的惯例,充分利用国外现有资源和市场,建立一批可以同大型跨国公司竞争的国内大企业,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已成为当前我们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走出国门是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必由之路
中国已经入世。我们应当看到,入世后中国企业所获得的权利和机遇主要体现在国外,因为中国企业所面对的国外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140多个世贸组织的成员将对我国的产品、服务和投资更大程度地开放市场和实行国民待遇方面。这说明,中国企业要想享受入世后的权利,要想抓住入世后的机遇,就要向海外进军,就要去敲开其他国家的市场,企业只有走出去了才能享受应享有的权利,才能获得发展机遇。同时,为了增强自身竞争能力,我国的企业也应主动进入国际市场,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中锻炼成长。因此,企业应摆脱墨守成规、守株待兔、消极被动的不利局面,确立主动出击国际市场的积极态度,并善于掌握在国际大市场浪潮中畅游的经营艺术。
鉴于上述态势,中国的企业必须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并努力掌握主动权,不失时机地实施“走出去”的战略,逐步扩大对外投资,开展跨国经营,通过建立海外销售网络、生产体系和融资渠道,促进企业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的跨国经营,努力促使我国经济在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中迈出新的步伐。 从技术层面看,发展中国的跨国公司有利于越过关税壁垒,抵制贸易保护主义;有利于吸收和利用国外限制出口的先进的技术;有利于拓展国际市场,带动我国商品出口;有利于在国内市场上与国际性跨国公司竞争。从企业层面看,通过“走出去”,可以扩展眼界、经受锻炼、改进技术、提高质量、占据市场、增强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