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与治理——堤口庄直选撷影
张宇飞
【关键词】村社自治 直接选举 国家民主
【全文】
自治与治理——堤口庄直选撷影
1831年托克维尔来到美国,历经九个月的考察之后,他从繁杂的美国社会剥离出三个最有利于维护美国民主共和制度的因素,其中之一就是乡镇自治。对这种制度推崇有加的他断言,乡镇制度“既限制着多数的专制,又使人民养成爱好自由的习惯和掌握行使自由的艺术”。[1] 与之巧合的是,在经济建设初建成效之后,中国又将政治改革的试验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村社一级,农村与城市居民委会选举成为中国民主进程的先导以及最为醒目的一个标识,美国前总统克林顿访华时甚至将其赞为“自由的微风”。作为民主的试验田,村社选举被寄予了希望其发展为燎原之势的厚望。然而,基层民主试验能否担当此重任,并不是学者一厢情愿的事,也不是发动这场民主进程的上层人士所能主导之事,过于拘泥于流行的制度主义框架,偏重于制度文本分析,可能会与实践产生较大的偏差,因此而得出的结论可能过于乐观或者过于悲观。2004年6月,济南市郊堤口庄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提供了丰富的实证信息,或许它并不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但,它却是活生生的而非想象的民主。
一、国家供给
总体上来看,村社自治基本上是一种国家供给的产物,甚至有论者将其称为“赐予的民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多年,但是选举真正风起云涌却是近几年的事,这与国家供给密切相关,其中包括上层的态度,政治体制、财政经费等等。在破除了“自由化”的误解之后,上层态度的转变成为推动这场民主化运动的主要动力,其中既包括最高层的态度,也包括直接“指导”或“监督”的村社一级的上层。
堤口庄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刘主任是一位经验丰富,深谙为官之道,但又思想活络的基层官员,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的供给直接通过他得以完成。从开始组织选举委员会,筹备整个选举活动,到当天的选举现场,刘主任都作为一个阶段的工作重中之重来完成,亲自过问每一处细节。选举当日,不仅街道办事处所有工作人员全部到场协调组织,而且上级一干领导也纷纷到场,显示国家对社区选举的强力推进与支持。因此,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细致、强力的支持,选举很有可能付之东流。尤其是选举所需经费,经过我们询问,仅仅选举日的费用即需数万元,而这完全是由办事处来承担的。但是在目前的财政体制下,办事处的经费大部分是需要自己创收的,而不是由国家财政拨付。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基层政权机关需要自己创收——具有盈利机构的性质——来维持运作,包括完成国家的各种职责和任务。同样,居委会的选举是由基层政权机关自己买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