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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错误论的法律分析

国企改革错误论的法律分析


李寿双


【关键词】郎咸平 法律人 缺场 国企改革 国有企业 国有资产流失 MBO
【全文】
  国企改革错误论的法律分析
  香港中文大学与长江商学院合聘教授朗咸平8月9日在上海复旦大学以《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为题发表演讲时,指摘顾雏军在"国退民进"过程中席卷国家财富,进而认为民营企业在整个国企改革中的表现是“违法乱纪,胡作非为”。而这种批判的论调不过是朗咸平最近猛烈抨击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的一个延续,之前他还严重质疑了TCL和海尔等内地明星企业在改制或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中的种种作法。朗咸平以上述案例为立据,进而认为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发生方向性错误,国企改革整个成了在有关法律法规缺失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联合起来合法吞噬着国有资产的盛宴。他强烈建议,停止以民营化为导向的产权改革。
   虽然中国内地经济学家对于朗咸平的观点未有明确回应,法学家也未参与到这场风潮中来,但是朗咸平的论调仍然在内地掀起了一股否定国企改革的冲击波。朗氏的言论启发我们对这场已历时25年的国有企业改革进程进行一个整体反思,国企改革,尤其是近年来推行的以“国退民进”为主线的产权改革,是否真的错了?如果是,到底错在哪里?
   一、国企改革错了吗?
   应当说,从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就一直占据着我国经济生活的中心,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同时也是一个难点问题。客观的说,历时25年的国有企业改革还是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以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为指导方针的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的效果更为显著,总体上,国有企业基本上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下的生产主体向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主体的转变,这一转变可以说是我国经济模式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一个基础,也是我国国有企业在一个开放的经济竞争格局中还能够站住脚,并继续发挥主导作用的体制基础。
   但是,如果我们认真反思一下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的整个过程,在看到改革绩效的同时,也应当看到其中的不足,甚至是错误。最为突出的遗憾莫过于朗咸平提到的国有资产流失等诸多问题。实际上,就连国务院国资委的官员也对媒体承认,目前国企改制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已经演化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然而,国企改革的问题还远不止朗咸平提到的这些,它还带来了更深层次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操作过程中,至少两大问题值得关注,第一,逃废银行债务一度成风,甚至某些地方政府公然支持地方改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致使银行系统呆坏帐急速增加,为我国整个金融系统的运行造成了极大冲击;第二,国企改制中普遍侵害职工利益的现象,职工利益,尤其是已退休职工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而另一方面,少部分人则通过某些不规范行为在改制中获益,为社会制造了极大的不稳定因素。
  改革的市场化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改革推进的过程中出现了过多的、严重的不规范现象,而正是这些问题一方面导致了国家利益的损害,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社会不公平现象加剧,乃至整个社会的分化和对立情绪,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国有企业改革确实存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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