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缺场与责任担当
李寿双
【关键词】郎咸平 法律人 缺场 国企改革 国有企业 国有资产流失 MBO
【全文】
法律人的缺场与责任担当
8月以来,现任香港中文大学讲座教授的郎咸平,对“国退民进”进程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进行了猛烈抨击,并将矛头直接对准了TCL、海尔、格林科尔等国内大企业,以及包括李东生、张瑞敏、顾维军在内的国内明星企业家。这股“朗氏冲击波”历经月余,而经久不息。比起郎咸平的“喧闹”,国内经济学家则颇为宁静,那些“爱说话”的经济学家们出人意料地选择了“集体失语”。另一面,那些本就“不爱说话”的法律人则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依然“沉默”,于是,有论者感慨“法学家的缺场比经济学家的失语更值得关注”。以“社会责任担当为己任”的法律人为何屡屡在重大事件中缺场?他们保持了长久的沉默,却始终没有带给社会所期待的爆发。这一问题不仅值得社会关注,而且更应当引起我们法律人进行集体反思。
一、不时髦的法律人与形式理性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青年法学家强(jiang)世功在他那篇著名的“法律共同体宣言”檄文中,首次刻画了法律人的整体形象。在他的笔下:法律人刻板而冷峻,如同科学家一样孜孜研究自己的发明工具,他们希望这个工具扶助弱者保护好人,但即使服务强者放纵坏人,他们也无动于衷,他们称之为形式理性;他们唯恐天下不乱,对于那些为两毛钱打官司的淄铢必较者大加赞赏,还美其名曰“为权利而斗争”;他们虔诚地如同教士信守圣典一样信守自己教条,坚信信守伟大的传统比媚俗更符合这种圣典的精神,并把这种死板的愚忠称为“坚持正义”;这是一群可怕的人,我们看不清他们的面目,他们仿佛像一个巨大的黑色的幽灵,游荡在我们的社会中。从身居要职的政治家到街头演说家,从道德说教的人文知识分子到理性最大化的经济学家,从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本家到目不识丁的乡村小民,都在不断地谴责他们、批判他们。然而,无论人们如何在情感上反感他们,他们越来越意识到自己的生活中已经离不开他们。这些人正在不断地聚集起来,形成一个独特的共同体——法律共同体,这些人我们概括地称之为“法律人”。
从思维与理念上,法律人秉承不涉道德的形式理性。正如著名法学家吴志攀教授所言,相比经济学家而言,法学家总显得更为理性。也正是他们所坚持的形式理性的态度,使得他们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反映总是慢了半拍,正如在朗氏风潮中的表现一样,法律人总显得不那么时髦。实际上,这种不时髦的理性正是法律人的主观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