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基本上是以外部规则改变内部规则,以普遍规则修正特殊规则的过程。世界社会对于中国的维权行动,因而有着重要的影响。这里涉及到法治的普遍规则与地方性知识之间的张力。
维权的法治原则,与中国从法治到民主的政治转型路径有深刻的内在关联,值得深入探讨。维权具有生成规则的功能,其与维权的法治原则相结合,使维权成为民间主导生成规则的过程,公民维权把法律从名义规则转变为实际规则,从外部规则转变为内部规则,从上层规则转变为下层规则,从普遍规则转变为特殊规则即地方性知识,使外来的资源转变为本土资源。
(五)维权行动中的官方与民间关系:良性互动,还是恶性互动
维权行动的难题包括内部整合与外部动员的困难,以及维权行动中民间与官方的复杂博弈。维权对于民间社会的影响在于通过维权,公民个体的尊严获得尊重、民主法治意识逐渐觉醒,维权是最切实有效的法治民主启蒙。维权使公共领域的健康舆论逐渐形成,如互联网与媒体的作用逐渐获得正面的发挥。在维权行动中需要恰当处理与官方、民众、互联网以及媒体的关系,要理解并恰当运用国内舆论与国际舆论之间的张力,虚拟媒体与现实媒体之间的张力。
讨论维权行动中的官方与民间互动,有必要把大陆的维权行动与台湾政治转型中的自力救济运动相比较。首先,大陆的维权行动与台湾的不同是,因为党对人大的强有力控制,选举很难成为大陆民主化一个有效的增长点;其次,大陆的维权行动表现出更大的自发性与分散性,因为大陆的政治转型难度更大,维权受到更多因素的控制。[7]
三、维权行动的作用
吉登斯认为,“社会运动是旨在建立一种生活新秩序的集体性事业。”[8]维权行动产生于中国社会的转型过程之中,而维权行动一经形成,就与中国法治秩序的演进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关系。程序理性论可能为维权行动提供理论支持。[9]公民维权当符合程序理性,即程序性、主体间性、实践性、反思性和整体性。首先是程序性,即维权要遵守现行法律以及法律程序;其次是主体间性,即对于官方的平等态度,及友善态度,公民相互之间则是自由与平等的公民,且要加强官方民间的良性互动与对话,化解敌意与怨恨,公民之间也要加强沟通与交流,打破隔离与封锁,促进爱与公义的实现;进而是反思性,即维权行动需要不断通过反思自身的规则,以及事实而不断进步;还有实践性,即维权要符合中国社会的现实情况;最后是整体性,维权行动要协调好政治规则与法律规则的关系、名义规则与实际规则的关系、个案维权与群体维权之间的关系、外部规则与内部规则的关系、官方与民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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