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先生把整个人类学道路的发展与追求分为这样几个阶段:“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各美其美”,即各个民族都有一套自己认为美而别的民族不一定认为美的东西;“美人之美”,是在民族间平等往来之后,开始对别的民族觉得美的东西也觉得美;美人之美的境界再升华一步就是“美美与共”,不仅容忍不同价值的存在,进而能欣赏不同的价值标准,是不同价值标准融合的结果,而人类发展的最高境界则是“天下大同”,天下一家,即是整个人类世界方方面面都达至完美与和谐[19]。“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也是我们多元文化背景下人权文化的发展必经之历程,而天下大同正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理想与最高境界!
【注释】 路易斯·亨金:《权利的时代》前言,信春鹰等译,知识出版社1997年版。 齐延平:《人权与法治》,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3页。 夏勇:《人权与中国传统文化》,载于《国际人权与发展》,白桂梅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7页。 转引自葛洪义:《法理学导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347页。 转引自朱锋:《人权与国际关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31—232页。 参见张栋:《论人权的绝对性与相对性》,载于《人权研究》(第2卷),徐显明主编,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66—67页。 参见汪晖:《死火重温》,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27页。 参见云翔:《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权思想》,载于《人权》,2002年第5期。 参见何兆武:《中西文化交流史论,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第288—289页。 子思:《中庸》,中华书局《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1954年 版。 参见陈科华:《儒家中庸之道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3页。 万俊人:《寻求普世伦理》,商务印书馆出版社,2001年版,第579—58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