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组织与指挥

  (二)犯罪嫌疑人拒供的应对
  犯罪嫌疑人拒供是其面临审讯的本能反应,对此,必须在摸清其个性特点及拒供心理的前提下,采取正确的讯问策略才能获取其口供。对于畏罪心理较强的犯罪嫌疑人,可采取政策攻心的战术,以“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教育,动摇其心理防线;对于共同犯罪嫌疑人,可采取利用矛盾,各个击破战术,使其彼此猜疑,从而为其自己得到宽大处理而交代罪行;对于自视高明而侥幸心理较强的犯罪嫌疑人,可采取出示证据,攻其不备的战术,瓦解其抗拒心理;对于狡诈、老练的犯罪嫌疑人,可采取迂回包抄的战术,先从次要问题谈起,逐步形成链条,最后合围包剿。上述战术,并不是孤立的,可以以一种战术为主,其他为辅,也可以同时并用。
  (三)对外界干扰的排除
  首先,可将犯罪嫌疑人转送异地关押。经济犯罪分子编织的关系网或保护伞主要在其居住地、工作地,因此,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将其转送到外地关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其内外串通,出现跑风漏气、串供等问题,也有利于排除关系网干扰,同时也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形成强大压力。
  其次,严格保守侦查秘密。犯罪嫌疑人及其关系人往往千方百计刺探侦查工作动向,一有风吹草动则逃匿毁证、移赃。因此,必须严格保守侦查秘密。在侦查工作中应制定保密制度,并认真执行;挑选精干、可靠侦查人员参与侦查;在突破重大案件时,应实行封闭办案,设立单独办案点;应将重要线索和重大行动的知密范围控制到最小。
  再次,提请上级督办或牵头侦办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关系网或保护伞中不乏有权有势者,基层公安机关往往难以抵制其干扰。对此,可提请上级公安机关出面督办案件,或者由当地党政领导挂帅,牵头侦办案件,或请其专门对案件侦办作出批示。上述措施,可在一定程度上抵挡来自外界的干扰。
  最后,对于阻挠办案的关系网或保护伞中的党员、国家公务员,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建议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
  (四)对知情人拒证的应对
  经济犯罪案件中,有的知情人与犯罪嫌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为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过某种便利;有的接受过犯罪嫌疑人的恩惠;有的曾与犯罪嫌疑人过从甚密;还有的知情人自身也有某些违法乱纪行为。这些知情人因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或出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感恩心理,通常不愿向侦查人员提供线索或证言。对此,可在摸清其拒证原因的前提下,采取下列方法获取其证言: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